喜歡一個沒有錯,但是喜歡一個人,可以達到什麼程度呢?這個問題往往是你無法想象的。
@卿陌學姐:有意無意間,總想見到對方,而如果見不到面,十分煩燥。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總想為對方做點什麼,哪怕是一點點。很願意無條件的幫助對方。
總想在對方而前表現自己,當然更願意把自己認為最好的一面讓對方看到。總在心裡揣度對方對自己的看法,生怕對方看不上自己。
有意無意在對方的朋友或者親朋好友以及同事那裡打聽對方的情況,包括對自己的看法。有意無意的非常在意對方,卻假裝也不願意讓對方看出來。
發現對方與異往,會多少有些酸溜溜的感覺。嚴格說來,喜歡和愛還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喜歡在某種程度上是愛的基礎和前提。而由喜歡發展成為愛,是一件很容易和很自然的事情,而一旦由喜歡發展成為愛,那麼,這種喜歡還包括願意為對方犧牲一切而無怨無悔。
@故事園:我覺得喜歡至深處就是懂得理性吧。大概是,見了十分歡喜,但卻自抑得恰到好處。其實暗戀這回事本身是感性的。暗戀無法控制,是明知道或者不確定,還要選擇喜歡。
一見那人便心如鹿撞。不知道有沒有過這種感覺,聽得見自己心臟跳動的聲音,大腦好像無法思考,像是做夢,當你見着那人的時候。
但是各種因素下,不能讓那人知曉。箇中滋味如人飲水。大多是像剛熟的草莓,一口下去滿嘴酸甜,滿腔香氣。最理性的是,那個人卻依舊原來朋友就是朋友,或者陌生人就是陌生人。給那人的感覺不露分毫,是恰到好處的距離,是不造成困擾。
@視聽心語 :有些暗戀,或是感情無法自持,溢滿出來;或是察覺到自己覺得不自在,就刻意疏遠那人。
把暗戀歸於理性的人,大概是極為理解人,或理解自己的人吧。我見過最理性的暗戀是,女生喜歡男生好幾年,兩人關係一直是如此,沒有波動,直到最後兩人去往不同的城市,女孩表白。
暗戀朦朧,如果喜歡上的是一個值得驕傲的人,各種原因選擇暗戀,不讓人困擾,到最後離開時告訴那人,滿足了自己,大概就是理性。
我知道自己喜歡你,但是我也知道,日後我想起來是很美好的回憶,所以無論怎樣都享受在這場暗戀里。大概就是我想象中的理性。
喜歡只有在一起的時候,才惦記着對方。愛是哪怕是在一起,每一秒鐘也都在思念思念她。
喜歡一個人,多出許多朋友,也會覺得快樂。愛一個人,是多一個人,都會難受的兩個人的世界。喜歡一個人,是甜膩的。
愛一個人,是苦盡甘來的。喜歡花的人,會去摘花;愛花的人,會經常去澆水。滿心滿眼都是他,會因為他溫暖的話語而感動,會因為過於關心而焦慮,最希望的是他天天開心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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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