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6年元旦節那天,雲仔和杜小姐天各一方以後,他做什麼事都不在狀態,整日擺出一副鬱鬱寡歡,要死要活的樣子。
我曾經無數次勸雲仔說:「沒事的,你還是忘了她吧。」
雲仔搖搖頭,說:「很難的。」
我說:「那你就再使出一點勁啊。」
雲仔說:「你不會懂的。」
我點點頭。但還是不忍心看他既難過又墮落。
為了讓雲仔儘快走出悲傷,開始新的生活,這兩年我給他介紹過很多個姑娘,但都以失敗而告終。
那些姑娘都說雲仔和人約會時不但面目表情僵硬,還語無倫次,簡直一點兒也不上心。
我想,雲仔大概是真的忘不了杜小姐。他早已把她當成了一生。
一個人如果把曾經的那樣一份感情看得比自己的命還要重要,願意為其窮盡一生,那這樣的一個人真應該好好珍惜,值得相愛。
但在現實生活中,又沒有誰能夠替他保證,甚至有時候他還會主動懷疑自己。所以,他和命運還是會錯過了當時最愛的她。
2015年初,雲仔在一場戶外活動中認識了比他小一歲的學妹杜小姐。
大概是杜小姐對雲仔一見鍾情,她便主動要了雲仔的聯繫方式。從那以後,杜小姐每天都會找雲仔聊天。他們什麼都說。
雲仔一點兒也不覺得杜小姐煩人,每次都聽得仔仔細細,他開心極了。
雲仔和杜小姐還會在晚上做夢,都能夢見彼此。
雲仔回復杜小姐說:「我也是啊。」
然後,兩個人又通起電話,能嘮嗑好一陣子。
兩個月後,雲仔要去外地實習。臨行前,杜小姐突然擁入雲仔的懷裡,她抬起頭對雲仔說:「親我。」
那是雲仔第一次和女生親密接觸,他有點害羞,緊張地說不出話來。
杜小姐看了看雲仔,然後主動把嘴唇貼了上去。她說:「李雲衫,這是我的初吻,今兒我把它交給你了。」頓了頓,又問:「你會替我保管一輩子吧?」
雲仔點點頭,他說:「好!」
上了火車後,雲仔發現自己的褲兜里有手機在響。他掏出來一看,是一部新手機。杜雨兒發來短信說:「李雲衫,看你手機那麼破,我就幫你買了一部新的,剛才偷偷地塞進了你的口袋裡,記得每天向我匯報你的情況哦。」
頓時,雲仔淚流滿面。
在去外地前一個星期,雲仔和父親大吵了一架。手機被父親摔破了,不好用。但他並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杜小姐。
一個人若是真的愛你,她一定知道你此時此刻最需要什麼,喜歡什麼,她會拼盡力氣給你想要的一切,哪怕作出改變和犧牲。
雲仔來到上海後,一有空就會給杜小姐打電話,杜小姐也隔三岔五給雲仔寄禮物。他們如膠似漆的感情還是令人羨慕不已,至少我曾經就多次向其他朋友說過雲仔和杜小姐的愛情故事,我認為他們倆一定可以長長久久的恩愛下去。
就像喬一在故事《我不喜歡這世界,我只喜歡你》裡說的這樣:
愛讓我們褪去身上的青澀的稜角,穿越洶湧的人潮,用最溫柔最炙熱的愛擁抱彼此,我知道這個世界什麼都善變,可是說真的,眼前這個人,他讓我相信永遠。
但是幾個月後,雲仔從上海回到了老家。
他的母親突發腦溢血去世了。
葬禮上,雲仔跪在地上一動不動,他的影子又瘦又黑,仿佛快要消失。
他喃喃自語說:「沒了,我的世界轟然倒塌了。」
我趕忙走向前,想扶起他。但他很快拒絕了我,他說:「你不要管我了,不值得。」
我說:「雲仔,沒事啊,你還有我們,你還有杜雨兒,她很愛很愛你,她肯定願意和你再撐起一個家。」
雲仔卻搖了搖頭。
幾天後,杜小姐打電話問我為什麼最近聯繫不上雲仔,她說特別擔心他,想知道他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雖然我答應過雲仔不能把他母親去世的消息告訴杜小姐,否則她一定也很悲傷。雲仔不想讓杜小姐為他難過。但我最終還是沒能忍住,我說:「雲仔媽媽走了。」
聽完,杜小姐愣在原地,她的面色有點發白,不一會兒眼淚就像蠕動的蟲子一樣往下滑。
我安慰她說:「你放心,雲仔不會有事的。」
杜小姐回過神,抬起頭看了看我,又突然跪在地上,她朝我嗷嗷大哭地說:「求求你,求求你告訴我雲衫在哪?我要去找他,他需要我,他現在一定很需要我!」
然後,杜小姐慌忙的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遞給我,說:「你看,這是他在去上海時發給我的短信。」
上面寫着:「杜雨兒,我愛你!」
看到這句情話時,我突然感到心痛不已。但我還是沒能幫得上杜小姐,因為雲仔也沒有告訴我他要去哪裡。
我只記得雲仔以前跟我說過,如果有天他很悲傷,他一定會去西藏。
我走到杜小姐跟前,把她從地上慢慢地扶起來,說:「要不你去西藏試試?」
杜小姐立馬用袖子揩了揩眼睛,站直了身,對我說:「謝謝你。」然後又一把轉過身,朝外面跑走了。
我望着她慢慢消失的背影,像是看到太陽在東方緩緩升起。
2016年1月1日零點零五分,雲仔突然打電話告訴我,他和杜雨兒在一起了。
我很開心,問他:「那你們是在一起看煙火嗎?」
雲仔笑了笑,說:「是的。」
我說:「那祝你們新年快樂哦。」
雲仔斷斷續續地說:「好,你也是。」正準備掛掉電話,卻忽然傳來他的哭泣聲。
我連忙又問他:「兄弟,你沒事吧?」
他說:「沒事,我只是想哭。」頓了頓,又說:「我很幸福,她化成了夜空中最明亮,最好看的煙火,她會一直留在我身邊。」
2015年1月1日零點零二分三十秒,那位叫杜雨兒的姑娘在經歷千辛萬苦找到那位叫李雲衫的男孩後,突然停止了心跳。
沒有人告訴我她得的是什麼病。就像每一座城市的煙火,在那樣一個季節,那樣一個時刻,散發出萬丈光芒以後就會隕落。但有人永遠記得她的名字。
雲仔說:「如果不是當初我一時糊塗,想不開,不去西藏,也許我們都會好好的。是我害了她,對不起她。我不能把她忘了,不能把她一個人留在異鄉。」
我說:「但有天你一定會把她忘了。也許在某個晴朗的早晨,醒過來的剎那。你會發現不在她身邊,然後開始了新的生活。」
雲仔說:「不會的,我今生最害怕的事情,不是我不能留在她身邊,而是有那樣一天,我突然忘了她。」
頓時,我熱淚盈眶。
記得《那年青春我們正好》裡說過,
當一次次把你從記憶深處抹去,又一次次忍不住從思念里把你想起,我知道,我總是活在回憶里,我知道,我一直在懷念過去,我知道,忘了你,就必須先忘了自己,所有一切我都知道,但卻怎麼也做不到。
當然,這都沒有關係。要是你真的忘不了或是放不下那樣一個人,那就把他帶回故鄉,藏在心裡,融進血液,化成骨頭,支撐你的餘生。因為餘生,你還要和他一起穿越萬水千山,歷經滄海桑田。
一路走來,你會遇見不少過客,經歷一些感人肺腑,又難以忘懷的事情。總有一些人,還未來得及愛就已經錯過。
長大以後,你開始懂得,不是要一起相伴一生才叫生命的意義,只要你曾經陪伴過他,當初他溫暖過你,你們都能感受的到彼此的存在,就已經是命運恩賜給你們最好的禮物。
只願世間風景熙攘過後,字裡行間,你我不忘,相愛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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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