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情侶在分手後,不想給自己留後路,所以會選擇互相刪除對方的聯繫方式,還有的情侶在分手後,因為放不下會選擇保留着聯繫方式,為今後的挽回留下後路。那分手後到底要不要刪除對方所有聯繫方式呢?
面對這樣的問題,怎麼做其實主要還是看你自己:
1. 如果你不想和前任有一點點的聯繫,怎麼保證你們斷的乾淨,對方以後再也不來打擾你?
2. 如果你還想和前任有些故事,但是現在不着急,怎麼能夠給你們以後的聯繫留下一條後路?
我們先來看第一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還真不在於你們分手之後有什麼舉動,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於:你是怎麼分手的。
請保證你在一開始分手就分的足夠乾淨,不然以後對方肯定會用各種方式來試着聯繫你。
分手的時候,如果不想讓前任糾纏,一定要記住:把所有可能有的路,全部都堵死。
不是因為客觀條件,不是因為你身上有什麼問題,也不是我們之間有什麼事情沒有說清楚,而是我現在對你已經徹底的沒有了感覺,我們之間已經完全不可能了。
只要你留下一點點的空間,對方就會認為你們分手的原因是基於【某個事情】,那麼對方就很有可能在這個事情上不依不饒。
而這樣把所有路都堵死的方式,可能會讓對方很記恨你,但是也是分的最為乾淨的一種手段——如果你真的想分手,如果真的不想和對方有糾纏,那麼你最好一開始就斷的乾乾淨淨。
否則,對方以後會通過各種方式來想聯繫你,你一旦不好意思拒絕,你就會一直在這個階段和對方糾纏着。
人是十分擅長自我合理化的生物,因此從一開始就應該清楚的告訴自己,底線在哪裡,做到什麼地步的時候就應該趕緊收手,不能再繼續發展下去。
否則,你會因為「不回消息不禮貌」「畢竟曾經在一起過」「這是最後一面」等諸多藉口,一而再再而三的給對方不該有的信號,在分手之後長期沒辦法走出來,讓對方一直和你糾纏下去。
所以,如果對於你而言,從一開始就不想和對方再有任何瓜葛,那麼你最好從一開始就徹底斷掉和對方的關係,越絕情越好,而且直接拉黑對方所有的聯繫方式。
我知道你可能總是覺得「這不至於吧」,但是對方未必有你想象的那麼有自制力,不是嗎?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第二個問題,如果你對對方還有着想法,那麼怎麼能給自己留足後路?
伴侶之間相處,有一個小技巧:你們最好手上有一些對方的東西。
可以是對方曾經送給你的禮物,也可以是對方放在你這裡的衣服,甚至還可能是你們一起養過的寵物......
這樣你們分手之後,就有了重新見面的契機,你能夠在這個時候藉由歸還物品的藉口和對方重新見一面。
對於情緒化分手來說,這一面至關重要,表現的好甚至能夠直接一次見面挽回對方。
如果你們之前沒有留下這些小信物,也好辦,你只需要做到一件事:保證你能夠出現在對方的視線當中。
分手之後你沒有必要一直找對方聊天,但是你要保證你在對方那裡有着足夠的曝光度:可以隔三差五發個朋友圈,可以在社交平台上展示一下自己最近的變化,可以偶爾分享一下你們過去一起聽過的歌......雖然這不是直接聯繫,但是這也間接的讓對方注意到了你,看到了你。
保持這樣的頻率一個月左右之後,就可以約對方出來了,因為這個時候對方既然和你持續保持着聯繫也是因為心裡放不下你。
在這個時候,利用好「近因效應」,改變對方對你的看法:
所謂近因效應,與首因效應相反,是指在多種刺激依次出現的時候,印象的形成主要取決於後來出現的刺激。
在與人的交往中,一個人最近的表現在腦中形成的印象最為深刻。在愛情過程中,最近交往產生的感覺直接影響着一個人對愛情的判斷。
我們在挽回的過程中,要善於利用近因效應,尤其是分手後的第一次見面,一定要給對方眼前一亮。對方對你的認識會因為這次的見面,產生很大的改變。
這樣的情況下,對方以後多半會開始主動聯繫你,你們的感情會朝着複合的方向逐漸發展。
以上,這就是不同的目的,對應着不同的做法。
如果你想徹底斷掉,那麼就斷個痛快,不要給你自己留後路,不要給對方留後路;但是如果你還想讓你們之間還有機會,那麼就要在這個時候做好刷存在感的準備,讓對方持續意識到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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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求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