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交往了一段時間之後就發現會討厭對方,那不能說明別的,只能說明你們不合適彼此。這時候放手是最好的選擇,這對兩個人都好。
每一對情侶在交往之初的時候都是愛得轟轟烈烈的,都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和對方在一起,恨不得一直這麼熱戀下去。可又有多少人能將熱戀的感覺一直維持下去呢?
生活總是會給我們很多考驗,讓你認清楚現實,讓你看清楚自己和身邊的另一半到底是否合適。
情侶剛在一起的時候對彼此充滿了好奇與渴望,希望更多的了解到對方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並且對方散發的磁場對你充滿了吸引力。於是這時候的你們是完全喜歡彼此的。
可是時間長了之後,你完全了解了對方是怎樣的一個人,然後吸引力就此消失,甚至你可能還會因為對方身上的某一個缺點而討厭對方。
從熱戀期到厭煩期,一般只需要三個月的時間。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也有一些情侶的熱戀期時間會更長一些。但不可否認的是,你們遲早會進入厭煩期的。
如果你們能安穩的度過厭煩期,那你們的感情就穩定了。但如果你們在厭煩期非常的討厭對方,並且還覺得兩人在一起一點都不快樂了,那你們就離分手不遠了。
談戀愛就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覺得很快樂,就是為了讓兩個人幸福,如果在一起傷心的時間總是比快樂的時間長,而且經常吵架甚至冷戰,那只能說明你們是不適合彼此的。
一旦覺得對方不適合你,那還是分開比較好,因為繼續勉強下去的話你們兩個人都不會得到幸福,幸福是勉強不來的。
但如果你們只是暫時出現了這種情況,但都還是愛着彼此,都不想和對方真的分開,那可以暫時分開一段時間,冷靜過後再思考以後何去何從。這樣能避免因為衝動而分手,避免後悔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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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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