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失戀,除了極少數幸運兒以外,恐怕大多數人都經歷過……
我覺得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就是如何忘記一個人。
忘記一個人實際上要忘記的是和這個人有關的一切記憶,稱之為割捨可能更合適,因此有撕裂感,會疼,不適應,恍惚,後勁大,還有可能會有後遺症。畢竟,誰不是一開始戀愛的時候都以為是永遠呢?
明明你們已經無法再有交集,明明你們已經無法回到曾經,卻還是終日沉浸在低迷不醒之中,難以抽身。
記憶的魔力就是有時候它違背你的意願丟失,有時候卻又頑固地長期停留。想把一個人徹底趕出腦海沒什麼好辦法,療傷電影、老情歌,不斷喝酒,一包接一包抽煙,甚至旅行、搬家、遠渡重洋,還是不管用。而反覆尋找忘掉某個人或某件事的方法,事實上是在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記住它。「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記的時候,你反而記得更清楚。」
以前害怕一個人去看電影,現在習慣了一個人。看着電影裡的情節,雖不是感天動地,卻讓你紅了眼眶,忍不住哽咽。
因為每一個鏡頭,都仿佛是你們戀愛的重現。
你很想他,他坐過的沙發,他用過的水杯,都好似昨日,靜靜地,放在那裡。屋裡仿佛仍有他的氣息,可是,他終究還是走了,徹底消失在你的世界裡,只剩下你自己,還留在原地。
有時,你思念如狂;有時,心緒難平,你也曾笑自己,太傻、太痴;你想忘了他,可是越想忘記,卻越難忘記。其實,不是忘記太難,而是我們放不下。
對於「忘記前任」這件事,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進度條」。有些人能夠快速得以解脫,也有些人走了很久仍是兜兜轉轉,尋不到出口。
我有一個妹妹,只是暗戀的人結婚了,她用了十個月的時間還沒走出來;可另一個朋友,在告別一段長期感情後的第三個月,就重整旗鼓去約會了……
除了性格差異,我覺得翻篇兒能力的差別主要取決於:一個人是否擁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以及,是否足夠的愛自己。
缺乏獨立性和自我認定的女孩,容易揪住過去不放。因為她們太渴望被愛被保護,一戀愛就會以另一半為中心,完全忽略了自我。
對這些姑娘而言,愛情幾乎是人生的全部,失戀就意味着生活的崩塌,也意味自信心的完全喪失。
你不停地懷念着過去,只是因為你現在過得沒有從前好。因為現在不好,才會想念從前;因為現在不好,才會渴望從前。太執着與過去,才會一直放不下。
人總會苦一陣子,但不會苦一輩子。熬過了思念的痛,學會徹底放下之後,在後來的時光里,甚至是某一瞬間,你會突然明白生活本來就不完美,慢慢也會接受了未來的多樣性,漸漸沒有了執念。
不過,不見面,不想念,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有多難,只有自己才知道。
有句調侃說得沒有錯:「忙是治療一切精神病的良藥」,找點事情做,忙起來,或者去挑戰一件全新的事情。活的比以前更好,全新生活,慢慢的你會發現,失戀,才多大點事。甚至你會感謝他的離開,成就了一個全新的你。
人們總是高估自己對一個人的感情,低估自己喜新厭舊的程度。愛情都是有保質期的,你不可能永遠愛着一個人。
人生是一場旅行,來者要惜,去者要放。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會去向同一個地方。
時間是刀客,會宰割愛情。時光是良藥,會治癒舊傷。路上告別的人,就永遠不要再見了。所有的過客,都是人生的痕跡,學會接受,學會放棄。
人生漫長,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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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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