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女人嫁的不是最愛的人?
有讀者給我留言,說她出軌了,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她說,因為老公對我不好,出軌的男人對我很好。我跟老公有一個女兒,現在我又懷了那個男人的孩子,我該怎麼辦?對於這位讀者的問題,我只想說,你如果確實跟你老公過不下去了,那麼你可以跟你老公離婚。等你離婚之後,你完全可以去選擇重新開始一段感情。
很多女性讀者都會給我留言,傾訴內心壓抑的苦悶。很多女人在婚姻里並不幸福,對老公愛不起來。也就是說,女人嫁的大都不是自己最愛的人。為什么女人嫁的大都不是自己最愛的人呢?既然不是自己最愛的人,為什麼還要跟他結婚呢?我覺得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為了結婚而結婚。
很多女人之所以嫁的不是自己最愛的人,是因為年紀到了。有的女人為了把自己早點嫁出去,根本顧不上挑三揀四,也完全不考慮自己到底愛不愛對方。只要是個男人就可以把自己嫁出去。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有的女人根本不知道愛情是什麼東西。如果到了適婚年齡還沒有把自己嫁出去,女人就會覺得自己活得很失敗。對於那些把婚姻當成唯一人生目標的女人來說,她自然是不會在乎自己嫁的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真正最愛的那個人。
二,最愛的並不見得適合結婚。
有時候,最愛的人,往往不見得適合結婚。能陪伴着我們走入婚姻的往往是那些適合自己的人。比起自己最愛的人,其實最適合自己的人才是真正能相伴一輩子的人。所謂老伴,就是到老的時候能相互作伴,不離不棄。與你年輕時漂亮的容顏相比,我更愛你年邁時臉上的皺紋。感情這種事情,本身沒有太多的道理可說。婚姻是人一生需要面臨的選擇。如果選擇對了,就可能幸福一輩子。如果選擇錯了,那麼就有可能悔恨一生。對女人來說,與其選擇自己最愛的人結婚,倒不如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人結婚。
三,有緣無分。
為什么女人嫁的大都不是自己最愛的人呢?主要是因為有緣無分。緣分這種東西,可遇不可求。有人說,緣分也是可以創造的。我覺得這句話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你可以主動去接近你喜歡的人,為緣分創造機會。第二層意思是在沒有遇到合適的結婚對象前,你可以好好投資自己,讓自己變得更好更優秀。當你自己變得越來越棒的時候,你會發現緣分也就不請自來了。你之所以沒辦法跟自己最愛的人結婚,是因為你和他有緣無分。你們雖然彼此相愛,但是你們中間隔着千山萬水,你們之間有各種各樣無法逾越的鴻溝。
總之,婚姻需要慎重。我覺得婚姻應該建立在彼此相愛的基礎之上。即使沒有愛情,也要有親情。感情或許是可以慢慢培養的,但是有些感情沒辦法勉強。正所謂,強扭的瓜不甜。真正美好的感情,是兩情相悅,彼此需要。如果你愛的人不愛你,那麼你不必委曲求全,各種熱臉貼冷屁股。你不如找個愛你的人結婚。也就是說,你可以找個你愛的人戀愛,但結婚的話最好還是找個愛你的人結婚。畢竟,戀愛和結婚是兩碼事。當然,如果你能夠找到一個彼此真心相愛的人結婚,自然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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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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