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里,不是你喜歡一個人,對方就得喜歡你的,畢竟對方也是一個自由人,有自由選擇愛情的權利。那喜歡一個人就要主動爭取嗎?如果對方並不喜歡自己的話,那又該怎麼辦呢?
之前認識的一個朋友給我講述了她的一段感情經歷,她說那是大學時期的事情,從小到大,她只喜歡過那一個男生。
當時她對那個男生從暗戀到明戀,然後下決心對他出擊,最後他們倆在一起了。只是這段愛情並沒能堅持到最後,他們倆還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分開了。
聽完她的感情經歷之後,我沉默了。然後她又說了一句話,她說:「如果我知道結果會是這樣,我不會主動的,至少,我們還能是朋友。」
其實當時我之所以沉默,就是我在問自己,如果是我,會怎麼選擇呢?是主動爭取,還是繼續當朋友?
在我一直以來的認知里,喜歡就是要爭取,既然喜歡一個人,那為什麼不爭取一下,爭取了的話可能就會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了,這不是讓人很高興的一件事嗎?
可是聽了她的故事我才知道,爭取並不一定就是好事,你可能爭取了,但最後的結果並不是你想要的那樣子。
現在我有點糾結了,我的愛情觀好像被打碎了,我不知道自己該怎麼面對愛情了。
後來我遇見了一個很喜歡的人,他就是我的理想型,各方面都非常的符合我的要求。只是讓人比較遺憾的一點是他不喜歡我,因為他對我一點都不熱情。
我陷入了糾結當中,不知道自己應不應該主動地爭取一下,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怎麼辦。於是這段時間我過的非常難受,既想要主動聯繫他,又怕被拒絕,還怕我們倆之間沒有好結果。
最終我用一個說法說服了自己,我告訴自己,既然很喜歡他,那可以爭取一下,如果我爭取了之後他還是不喜歡我,那我就要馬上放手,不要讓自己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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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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