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是同學又是鄰居,我們住在一個大院裡,算是青梅竹馬長大的吧。但是並沒有小說里寫的那樣從小我就開始喜歡她或者保護她。我的性格比較內向,很少和鄰居的孩子打成一片,從來都是自己安靜的在家看書,畫畫,或者鼓搗一些自己發明的小玩意。
而她則是那種假小子型的,放了學書包一甩就在院子裡和一群孩子瘋鬧,天不黑都不回家。基於這一點我媽從小就不喜歡她,說她瘋的沒肝沒肺,學習也不好,這樣的瘋丫頭長大了肯定嫁不出去。可是她當時萬萬沒有想到,這個瘋丫頭後來成了她的兒媳婦。
相比之下我好象成了弱智,整天就知道去租書看,也沒有太多的朋友,生活的比較自閉。性格的反差叫我們幾乎沒有話說,哪怕院子裡就剩下我們兩個人,也是她玩她的,我看我的書,有時候她會跑過來一把搶走我的書,招呼也不打就拿去看,晚上看見我把書往我懷裡一塞就吹着口哨走了。我發現我居然一點都不介意她的不禮貌,甚至覺得她活的很灑脫,還有點崇拜她的感覺。
高中畢業我們都沒有考上大學,也沒有復讀的想法,事實上我們考大學的機會幾乎是零。那裡地區偏遠,教學質量也不行,再加上我們平時就不好好學習,考大學這個事我們連想都沒想過。不上學了時間更寬裕了,我們都成了閒散人員。每天無所事事的遊蕩在縣城的各個角落,偶爾聚在一起喝點酒,信口開河的吹個牛,生活得空虛又無聊。
就在這個時候,她的父母要去河北老家辦事,臨走的時候把她託付給我媽媽,就這樣她理直氣壯的住進了我們家,占據了我的房間,而作為一個男人我理所當然的住進了她那個空蕩蕩的家,成了給她家看房子的更夫。
當然我也沒客氣,直接住進了她的房間。這種互換的角度讓我們的話多了起來,沒事就湊到一起看看我攢的煙盒,或者探討一下最新的武俠小說,我發現她不瘋不鬧的時候還挺好看的,說話也溫柔了,連我媽也說她長大了懂事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發現我開始注意她了,每天一睜開眼睛就想看見她,這種力量是龐大的,為了接近她我開始試圖改變自己,也學會了抽煙,加入了門口打撲克的隊伍,甚至門口過個漂亮女孩子就對人家吹口哨。
我以為這樣我們就有共同語言了,她就能注意我了,可事情恰恰相反,她竟然不理我了,有時候我叫她去我家吃飯她也不去了,還莫名其妙的用白眼仁翻我。我覺得自己很失敗,也挺失落的,就又回到了原來的狀態。這樣一來我又了新發現,她又開始主動找我說話了。我恍然大悟了,她不喜歡我的改變,或者說她喜歡本色的我。這個發現叫我興奮了好幾天,我有種預感,她也喜歡我。
為了證實這個預感,我下了苦功夫寫了一篇情真意切的情書塞在我的枕頭下面,當然我的枕頭那時候是屬於她的。事情發展的出人意料的順利,第二天我就得到了答覆,她也喜歡我。就這樣我們開始戀愛了。
結婚以後為了養活自己的小家庭我開起了出租車,可日子過的很是不平靜,因為我媽從小就不喜歡她,所以處處看她不順眼,她的脾氣也很倔強,兩個人總是有這樣那樣的矛盾。每天我一進門就看見兩張冷的能結冰的臉,好象所有的矛盾都是我造成的一樣,我常常是安撫了老婆又去安撫老媽,就這樣還總是受甲板氣。
其實主要的過錯還是在我妻子,結婚之後一直是我母親做飯,做好了喊她吃飯都要喊上好幾次才見她從房間裡懶洋洋的出來,我媽看不慣免不了要嘮叨幾句,一嘮叨她就筷子一摔飯也不吃了就出去打麻將。因為和她父母都住在一個院子裡,我稍微有些埋怨她就跑回娘家住去了,怕鄰居笑話我也不好意思跟過去住。
其實這些都是次要的,反正都在一個院子裡,就是不住在一起也擋不住人家女兒回娘家啊,關鍵是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學會了打麻將,一打起來就一整天不見人影,就是懷孕期間也是一坐就是一整天,我怕對孩子不好有時候就勸她多休息少去那些烏煙瘴氣的地方,可話音還沒落她就鬧起來,說我和我媽一起欺負她。考慮到她的情緒會影響孩子,我就再也不敢說了。
結婚第二年我們有了女兒,因為孩子小她要餵奶我才算過了一年的消停日子。這個期間為了孩子將來能有條件上個好點的幼兒園,我早出完歸的跑車,我媽也提前辦了退休和她一起照顧孩子,她們的關係也融洽了很多。
我以為這樣的和睦會一直延續下去,可是我錯了。孩子一歲多一點就不在chi奶了,這樣她又有時間出去了,早上起來給孩子吃完飯往我媽房間一送就打麻將去了,晚上很晚才回來,渾身帶着難聞的汗味煙味,臉也不洗就shang床睡覺了。我開始反感她,加上我媽的抱怨,終於有一天早上我們吵了起來。那一次吵架叫我徹底認識到了和她結婚是個錯誤。
聽了她的話我氣壞了,我真不明白怎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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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