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的時候,夫妻雙方都是承載着愛情走入婚姻殿堂,而並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幸福的走到最後。可能中途開個小差,生活的繁瑣小事……都可能造成離婚的衝動。但結婚不是兒戲,離婚也不是那麼容易的,根據現有的最新政策,符合以下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下面糾結一起來看看有哪些條件吧!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在上述的幾種情況中,女方正處於脆弱,甚至無勞動能力的時候,這個時候法律出於對女方的保護,不會判決離婚。而過了這段時間之後,等女方恢復過來,如果男女雙方感情還是不能修復,那麼可以嘗試再次申請離婚。但是,如果是女方在此期間主動提出離婚,情況又有所不同。
(二)現役軍人
軍人因為特殊原因長期不能在家,很容易出現夫妻關係淡漠的問題。但是軍人服務於人民,法律也會適當傾向於保護軍人的婚姻。當然,如果軍人一方出現了重大錯誤,也不會一味的庇護。這裡的重大錯誤包括:(1)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如果現役軍人有以上大錯誤,還是可以申請離婚了。
(三)夫妻感情未破裂
所謂夫妻感情未破裂,是指夫妻雙方還有和好的可能,只是一時的衝動、鬧矛盾,只要好好哄哄就能和好的情況,這種情況不能離婚。
(四)無法提供結婚證原證
既然要離婚,那當然需要證明你們兩個人之前結過婚,這個就需要拿結婚證來證明了。如果夫妻兩個人辦離婚的時候,不能提供原有的結婚證件,那麼是無法辦理離婚的。
(五)有一方不願意離婚
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要遵從雙方自願的原則,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就無法判定離婚了,所以離婚之前還是需要兩個人商量好,不然是無法判定的。
(六)分居沒有超過兩年
法律意義上如果分居時間長,可以判定夫妻之間已經感情破裂,但是未滿兩年的,是不允許辦理離婚的。
結婚要慎重,離婚同樣不能兒戲,所以法律才設置了這些條件來限制大家離婚,不然隨隨便便就離婚復婚,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會加重社會公共事務的壓力。總之,在準備離婚之前,險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上面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不然是無法辦理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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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疑惑都會請教,你們對我的幫助真的很大,謝謝!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