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的時候,人們都希望讓自己的感情能夠開花結果,跟自己喜歡的人長相廝守。但是生活中經常會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讓你的愛情失去支撐,最終兩個人分道揚鑣,那個時候心會很痛。
1、十八歲那年,她愛上了他。她以為,他也喜歡她。她以為,從他吻她的那一刻起,他就愛上了她。可她不知道,她錯了。十九歲那年,他忽然告訴她他喜歡柯南,她有些驚訝,隨之淡淡一笑,她喜歡。可她不知他們之間只有友誼,僅此而已。她一直以為,他們是彼此相愛。
二十歲那年,她見到了他的女朋友,他的青梅竹馬。她的心碎了,她偷偷把她苦苦寫了三天三夜的情書扔到了垃圾桶里。原來他僅僅是把她當作一個玩具而已。她開始把她對他的感情封閉起來。她發誓要忘了他。她在全班同學面前讓他難堪,當他逼問她為什麼這樣時,她冷冷地說:「我恨你。」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突然有一天,他明白了一切。他沒有說話,連句道歉都沒有。她徹底絕望。她真的好想忘掉他,但是她做不到。她上輩子欠了他什麼,他要讓她這麼難過。兩個人,沒有任何關係,如果真的要說有關係,也只是仇人的關係。
林陽,我好恨你。這是她出車禍前說的最後一句話。她失憶了,一場車禍,讓她如願以償,忘記了他,忘記了一切,她很快樂。
2、她與他是經朋友介紹在一起的,那時候約定如果兩人都找到比彼此更合適的,就放手。 一天,她打電話問他:你找到喜歡的女生了嗎? 他頓了一下,他明白她的意思。嗯,找到了。 她在電話的那頭歡快的說,那太好了,我也找到了,我們分開吧。 放下電話,他嘆了口氣,你為什麼不問我那個女生是誰。
3、相愛五年,他殘忍地對她說分手。她發誓恨他一輩子。某天,她途徑一個小巷遇見他被人毆打,她瘋了般撿起地上的石頭、棍子沒命的朝那幾個人撲去,那幾個人被震懾,落荒而逃。
朋友問她,既以恨入骨髓,何必出手相救?她摸着仍狂抖不止的雙腳說,因為愛比恨多。(愛情有時也是種義氣)
4、她暗戀他很久。某日,她看着他亮着的頭像,事先準備好的話突然說不出口中。他也不說話,似乎在等什麼。她揮着一手心的汗,凝視着對話框裡未發送的三個字:我想你!
她一咬牙,閉上眼按下回車,與此同時,她聽見嘀嘀嘀的聲音睜開眼睛看見三個字:我愛你。那三個字的前面有四個字:自動回復(如果你現在發短信說你想我,我就馬上打電話說我愛你。不拼一下怎知道有怎樣的驚喜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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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