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女生從小嬌生慣養,於是養成了一種很作的性格。其實有很多女生的「作」,其實只是想在感情中得到男友更多的愛,但時候,太過了,就會引的男友反感,從而想要分手。
最近,我一個朋友小劉就在和我傾訴他女朋友的作,並且表示過得太累,想要分手。
小劉女朋友特別喜歡某明星,準確說喜歡應該換成痴迷、狂戀。
演唱會、周邊、接機、發布會、綜藝、劇等等,只要愛豆出現的地方,一定要留下她的痕跡。
面對這些,小劉坦然講到自己完全可以接受。因為他喜歡她,也願意陪她一起去做她喜歡的事情。
但唯一不能理解的是,每次自己想要買喜歡球星的同款球服、鞋子時,對方卻因為太貴和他吵架。
為什麼你可以,我卻不行。這句話是小劉用來對抗女朋友最後的倔強。
沒辦法,小劉永遠是妥協方,否則,就會被女朋友吐槽「一點都不愛我」「愛我應該讓着我」「別人都這樣」。
「對方可以我卻不行」的事情還有很多。
比如,女朋友需要小劉幫助時,他必須馬上放下手中的所有事情來幫忙,而小劉需要幫助時,對方則甩過來一句,沒看我正忙着嗎。
比如,女朋友可以隨便和異性約飯,卻指責小劉跟異性聊天。
比如,女朋友生氣時對小劉又踢又打外加口吐蓮花,小劉對她罵一句髒話就會被指責不是男人...
精彩,這種嚴格玩你,寬鬆對己的行為真的精彩,一面誓死捍衛性別權利,一面利用性別差異享受紅利的行為實在精彩。
有時候我在想,人類文明是否會因為這批人而進步。
想象一下,乘地鐵時,不管目前有無座位,只要她們上前說一句,我,女的,不分老幼病殘,統統禮讓她們。
堵車時,只要她們下車喊上一句,我,女的,不管用盡什麼辦法,統統給她們挪出一條道先行,或者直接開設一條專道。
購物時,不論貴賤物品,只要她們想擁有,憑藉一句,我,女的,就可以免去結賬,優先帶走。
戰爭時,開跑之前,她們只要上前喊一句,我,女的,對方就得讓着她,停止戰爭,聽其命令。
你看,那時候人類將不再需要規章制度、禮儀道理約束,文明高度發達,多有趣。
但是,如果這批人遇到的對手也在她們組織其中,那該如何呢?
兩邊各來一句,我,女的,結果誰也不饒誰,豈不是更精彩。
精彩歸精彩,但是啊,作為局外人或許覺得戲不錯,一旦我們成為精彩的局中人,誰苦誰知道...
所以啊,避免成為局中人,識人真的太重要了。
儘管這類人總歸是少數,但不小心遇到也夠悲哀的,不僅承受悲慘感情經歷,結果到頭來付出的感情全白搭。
否則,今天是小劉,明天可能是你我。
我知道,有些人段位太高、偽裝太好,以至於我們被騙過之後才能醒悟。
其實,大可以不去管她,我們只要反向操作了解好姑娘的一些特質,從中挑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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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