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漸漸入秋的緣故,每一個陰沉暗淡的天氣,都容易讓人感懷過去,讓本就糾結的人更加糾結。顧蕭跟我說,失戀三天,她還是有點懵,還沒適應從擁有到失去的落差。
我問她,既然下定決心要分手,那平日裡他送的那些禮物你怎麼處理?還回去吧,這是顧蕭心裡的第一個念頭,她怕自己以後見了會忍不住想念。
收拾物品的時候,每塵封一個,顧蕭都會情不自禁的想起收到那個禮物時的場景,還有他的表情和說的話。
水晶手串是在一起第一個生日的時候,他送的禮物。重要的是,手串上的每一顆珠子都是他親手穿的,一共一百九十六顆。
罐子裡的千紙鶴是在一起一周年的時候送的,一共520隻,因為他們在一起的那天是5月20號。每一隻都是他親手疊的。她從來沒想到過,一個大男人竟也有這麼好的耐心,做起手工來。
金鑲玉的項鍊是在情人節的時候送的,那會他問她想要什麼禮物,她想着還沒有項鍊配衣服,索性就說了想要項鍊。
錢包是他送的,因為她常常沒收拾,零錢東一塊,西一塊,有時候洗衣機里還莫名其妙出現幾塊,索性他就給她買了一個錢包,讓她把零錢都收好。
其實,要還的東西太多太多,多到記不清楚,多到如果全部拿出來,會一時半會找不到那麼多箱子打包。曾經的男友對顧蕭很寵溺,對她的衣食住行照顧的無微不至,房間裡,就算顧蕭做了那麼多毀滅痕跡的事情,可還是會在一抬眼,一拉抽屜的時候被某個物件擊中。
她突然想起,有一回她開玩笑地問他,「你說如果我們要是分手了,我要不要把這些禮物都還給你?」她想起他的回答:「我送給你的東西,連帶着的都是我的真心,如果你非要還給我,我也不會要了,你不喜歡就扔了,連同扔掉的還有我的心。」那時候的她就是調皮,就是說的玩笑話,沒想到他卻認真了。
是啊,就算現在還給他,估計也是被扔掉的結局吧。就算還了這些禮物,真的就算互不相欠了嗎?怎麼可能真正做到兩清呢?那些一起吃過的飯怎麼還?那些一起旅行過的地點怎麼償還?那些只給她買的冰淇淋和酸奶又怎麼還?
還有手裡的手機,是他分期3個月買的,顧蕭捨不得還,因為裡面有好多他寫的日記和照片。
顧蕭說,分手後,前任送的禮物該還。因為:
(1)有些物品還是很貴重的,既然分手,那就不再受得起這麼重要的禮物。
(2)還了,是對過往的告別,自己就能放下了,就不會看着禮物越陷越深了。雖然這樣有點自私。
(3)沒有戀人喜歡女友留着前任的禮物,還了,是給新戀情騰位置。
那麼你們呢?前任留下的禮物都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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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