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入了心,忘不掉;一顆心,動了情,放不下。
有些人,曾經深深愛過,但註定不會在一起,即便天天思念也沒有用,那麼忘不掉,還是要忘掉。
其實,那些有緣無分的人,都是路過你的人生,和路人沒什麼兩樣。你總是對一個「路人」戀戀不忘,你真的好傻!
忘不掉是因為你「心不甘」。
每個人都想一次相愛,一生相愛,然後遇見喜歡的人,就義無反顧付出自己的真心,用物資和感情去感動對方。付出越多,就越覺得要得到就好,否則就心不甘。
付出就是為了得到,否則就失去了心理平衡,就「忘不掉」。但是你想過嗎,一個人失去的東西,會以另一種方式回來。當你放下的時候,心情變得輕鬆,也是一種得到,是得到更多去愛別人,也被人愛的機遇。
其實,每個人都要接受生活的不完美。
真正讓一個人放下過去的,不是隨着時間的推移,讓記憶煙消雲散,也不是找到新歡就忘記舊愛。而是有一天,你突然發現,每個人都過得不如意,都不完美。就在那一刻,你終於明白,自己執着的感情,原來也是不完美,是一種人生常態,心靈頓悟。
如果你忘不掉一個人,那就接受得不到的事實吧,對感情學會坦然,也就感覺活得自由自在了。
留存記憶,其實是另一種忘記。
忘記一個人,不是真的什麼都想不起來了,也不是真的得了失憶症,而是懂得留存幸福時光,讓記憶好好躺在腦海里,可以想起來,但想起來的時候,心情是波瀾不驚的樣子。
愛一個人的本身是嚮往幸福,不是得到痛苦。如果你可以留下幸福的片段,豈不是另一種愛的得到?
當你忍住不去想他,過一段時間後,就真的不想了。
如果你真的忘不掉一個人,那就嘗試強迫自己不去想吧,一段時間不去想,然後再回憶過去的點點滴滴,也就釋懷了,原來自己還可以回歸到平靜的生活。
其實,除了愛情,一個人更多的是親情、工作、社會貢獻......轉換一個思維角度,你會發現,忘記一個有緣無分的人之後,是人生的「脫胎換骨」,是真正的成熟。
其實,忘記一個人,最開始就應該:從不去想、不聯繫、不埋怨,刪除所有和他有關的東西;讓愛隨緣而來,順其自然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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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