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重判理由:影響被害人一生
一審認定李宗瑞趁9名女子酒醉時性侵或性侵未遂,判刑18年半,妨害秘密部分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二審認為多名被害女子得知曾遭性侵而擔心害怕,夜不成眠,且性愛影片快速散布,影響被害人一生,雖然李宗瑞辯稱影片外流非他的錯,但沒偷拍就不會外流,不能倒果為因,李犯罪所生的危害重大,因此加重改判。
前年八月投案被羈押迄今超過兩年的李宗瑞,昨天出庭聽判,合議庭花了十分多鐘讀畢判決主文後,李的表情略顯錯愕,還押時不發一語。李宗瑞的母親得知判決後哭了出來,李的父母通過律師鄒志鴻表示,二審判決讓人意外又震驚,且難以接受,會上訴。
性侵罕見的重判 網友:大快人心
被害人律師賴芳玉說,李宗瑞犯後一直辯稱這是夜店「撿屍文化」,但二審重新檢視李的犯行予以重判,是公理的彰顯,對被害人來說也是遲來的正義,更可以改變一般人錯誤的價值觀。
性侵犯被判處有期徒刑最重的刑期,在司法實務上相當罕見。不過對於高院重判,有網友表示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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