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有人在找伴侶的時候在問是找性格互補額好還是找性格相似的好?對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見解。你是怎麼看的呢?姑且不論最後的結果到底是什麼,我們先來看一個問題:在尋找伴侶的過程中,對方最先吸引我們的因素是什麼?我們是喜歡和自己相似的人還是更喜歡與自己互補的人?
我們經常所說的一見鍾情,很難是兩人同時鐘情,多數情況下總是一方的愛意先被對方察覺,然後才喚起了另一方的愛意。所以愛情最常見的形式就是兩性之間的捕捉與追逐。人際間的好感可以相互傳達出強大的力量,以至於能夠彌補客觀條件的不足,使公主委身於草民。這稱之為互惠式好感,它揭示出,對某個人產生好感的關鍵性因素在於,我們自認為對方喜歡自己的程度。研究者得出了這樣的結論:事實上人們只是在等待,某個有吸引力的人做些讓他們認為這個人喜歡他們的事情。從這個角度來說,被對方吸引是對方最先吸引我們的因素。
而且,在尋找伴侶的過程中,是不是對方和我們的相似性或互補性何者更能吸引我們?
研究證據已經表明,是相似性而非互補性把人們結合到了一起。相似性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匹配度:價值觀與人格、興趣和經驗、人際風格。其中,人際風格是最重要的關係預測指標。人際風格即與人溝通的風格與技巧。高人際技巧的人側重於社會交往的心理層面,十分重視溝通中所包含的心理成分;低人際技巧的人側重於社會交往的工具性成分(例如,可以得到什麼以及交往的最終結果),他們不關心對方的人格特點或動機。朋友之間常有着相近水平的溝通技巧———低對低,高對高。研究者發現,與和自己人際溝通風格有所差異的人交往會有挫折感,且較少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當一個人在某些特殊的方面和自己不同時,吸引力也可能發生。研究者在對失敗親密關係的案例研究中發現,30%的分手原因是致命吸引力,即當初對方最吸引我們的特徵(例如,他實在是與眾不同,她難以捉摸得令人着迷),成為結束關係的罪魁禍首(我們之間沒有任何共同點)。當初的不尋常變成了現在的古怪甚至錯亂。再如,他當初吸引了你是因為他對你表現出了強烈深刻的愛,可後來,你卻覺得他的愛善妒且獨占欲太強。兩人處於一段關係中時總會顯出差異,而這些差異原本不應是導致相互吸引的最初原因。但當這些差異成為吸引的原因時,這種吸引力就有可能變得致命了。
那麼,找伴侶是性格互補好還是性格相似好?這個問題可能不會有具體的答案,箇中的緣由可能需要自己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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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現代年輕人的情感問題很多,需要這樣的情感諮詢師,很專業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