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戀愛中分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都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分手了就該放下,但其實很多感情是非常值得挽回的,那到底什麼樣的感情才值得你花費時間和精力去挽回呢?
1、突發性矛盾所導致的情緒性分手
在戀愛過程中,大部分情侶都會進入到感情平淡期:三天一小吵,兩天一大吵成為常態。
這一般被稱為戀愛磨合期,當彼此度過了熱戀期之後,暈輪效應也在逐漸褪去,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感覺也在漸漸淡化,雙方的缺點也就日益地暴露了出來。
曾經視作可愛的小習慣,現在成了一不小心就會引發爭吵的壞毛病。這其實是戀愛磨合期的常態現象。彼此的差異化三觀的碰撞,是每一次細小衝突的導火索。
於是,分手就成了爆裂情緒下的必然,你們倆的感情也成為了爭吵之後,不懂得磨合和包容的犧牲品。
如果是在這種情形下的分手,並且你還深愛着對方,你應該試着去挽回。
輕微情緒化的爭吵其實有益於彼此的了解和磨合,但是只為爭吵而沒有實質性解決問題,會極大程度地消磨掉彼此的耐心,最終會造成我們不合適的錯覺而導致分手。
因為有些情緒來得突然,褪去的也很突然,情感生活中的爭吵並不代表着彼此不合適。所以在挽回過程中,你要試着去學會引導和包容,懂得尊重對方的意見和想法,不要因為同一個矛盾而產生多次爭吵。
在挽回中你要明白想讓對方接受你的前提是,你需要先接納對方,嘗試着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做出積極地正向改變,會讓你的挽回之路變得更加平坦。
2、失望感積累而導致的分手
過度隱忍的人,在戀愛中常常會不自覺的扮演起老好人的角色:他們面對你的缺點、無理取鬧以及攻擊傷害,都給予極其包容的態度,一笑而過。
雖然這樣的關係表面看似和諧,但是實質上卻是一方的不斷退讓、另一方的不斷侵占,來維持關係一時的穩定。
但是這樣的戀愛走不長遠。
長期忍讓的一方總有一天會感到壓迫感和窒息感。而這段的關係的穩定程度也建立在弱勢方的忍耐限度上,當他選擇不再忍耐時,愛情也就走到了崩盤的地步。
沒有繼續退讓的餘地,又無法忍耐你的驕縱時,可供他最後選擇的只能選擇離開。同時,面對一直示好的他們,內心也會漸漸心生厭倦和排斥,最後不再忍耐選擇分手。
這樣的分手,一般是雙方的矛盾在一方身上不斷負重所導致。
對於挽回來說,我們首先需要是給對方解壓、從自己做起進行正向改變。
對方最希望看到的,就是施壓方懂得理性克制負面脾氣以及減少無理取鬧的頻率,因此我們懂得用溝通代替單方面的情緒宣洩。
另一種隱忍則是雙方的,即彼此都處於退讓無所謂的狀態。對出現的情感問題和矛盾置之不理、任由事態的話,最後消磨掉了彼此對於愛情的耐心,戀愛感從未增加一直處於消耗的狀態。
此時,我們就需要有一方能夠主動站出來打破這一感情僵局,積極解決問題,通過有效的深度溝通是增進彼此了解和默契的過程。
以上兩種無法忍耐性分手,都可以被挽回,但都需要一方能夠積極主動地做出改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有效地進行挽回,用自身的改變來影響對方做出改變,並使得感情更加穩定持久。
3、意識衝動遺憾性分手
經歷了這一類型分手的人們,內心總是會有以下想法:
我當初要是不現在大概也不會分手。
如果那件事上,我能夠稍微妥協一下,最後也不會分手。
那件事之後,ta的狀態就一直不對勁,我如果能及時溝通解決,也不會這樣了。
這種類型分手的人們,都對過往殘存着深深的遺憾,並經過理性思考發現,感情中存在的問題都是可以被規避的,如果那些問題能夠得到解決,今天的分手就不會發生。
對於這種分手類型的人來說,挽回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分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問題解決的方式,應該在挽回過程中與對方達成共識。
切忌不可自以為是地去解決問題,這樣一意孤行的話,即使會讓對方更加認同你自我的性格,一旦在問題中僅僅考慮自己,二次矛盾的爆發也是必然。
所以通過溝通交流,達成對關係問題的共識,是此種類型挽回的人應該貫穿始終的做法。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應該挽回的類型,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還深深愛着對方,如果這一基礎不成立,還希望各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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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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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