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剩女
現在的社會剩男剩女越來越多,一般都會有一種想法就是將就吧!為了結婚而結婚。可是,大多的大齡剩女要婚姻但不能將就。沒錯!就是這樣的!為什麼會這樣說呢?我們看看一愛情案例吧!
沒人知道孫小美到底離過幾次婚。
我懷疑她自己都忘了。
最開始,她的故事是剩女的標準版本。四年前,她28歲,上班當着文秘,下班看看韓劇,愛吃垃圾食品,喜歡養仙人掌,給每坨仙人掌取了名字。就是一個普通的沒心沒肺的姑娘。
但在她媽看來,孫小美就是一殘疾人。28歲的姑娘,沒談戀愛沒結婚,不是心理殘疾麼?有一天,老媽看她跟仙人掌聊天,急了。
老媽夠彪悍,直接在她家小區樓下開了婚介所,任何男人上門要求介紹,對象都只有一個,孫小美。她媽教育她,要求別那麼高,將就一下能過日子的就好!你還真以為自己能嫁給趙寅成李敏鎬啊?
孫小美在老媽的淫威下,有一天先後見了11個男人,見最後一個的時候,臉盲症嚴重的她,實在分不清誰是誰了,百無聊賴中,睡着了。
然後她遇上了一個在銀行工作的男人,看着挺老實的,她老媽很滿意,孫小美就和他領了證。酒席、蜜月酒店什麼都訂好了,男人說不好意思我還是只愛我前女友。孫小美還沒穿過婚紗呢,就成了失婚婦女,她和那男人,只上過一次床,也是她的初夜,結果懷孕了。墮胎那天,她給男人發短信,對方沒回。孫小美說,還好,我跟他不太熟,傷害值比較小。
孫小美第二次結婚,是和一個房產中介,該中介口才好,收入高,特別喜歡閱讀,最愛的文學名著是《少婦白潔》。孫小美跟老媽說,這男人眼神是不是有點淫邪啊?老媽說,人家眼神淫邪,你還皮膚暗淡呢,少挑剔了,差不多就行!
婚後6個月,孫小美的老公提出離婚,因為孫小美太不近人情了,他提出SM、換妻、三P等要求,她毫不猶豫就否決了,一點都不具備嘗試新鮮事物的熱情。
最近孫小美又跟一個男人鬧掰了。至於他們有沒有領過證,有好幾種版本,有人說,他們在香港註冊的,有人說,他們去民政局領證那天,就大吵一架,以至於當天就分手了。孫小美連他的名字都記不太清楚,也許叫汪洋,也許叫大海,反正跟水有關。
孫小美老媽罵她沒有誠意,太不上心,她反駁,你明知我最討厭邋遢的人還力勸我嫁他,你沒看到他流鼻涕都擦袖子上,摳了鼻屎偷偷抹在桌子下面,跟他坐個火車,6小時他有5個半小時在摳腳,另外半個小時在吃方便麵和雞腿,手都沒洗過。最讓我忍無可忍的是,他往我的仙人掌上掐煙灰、吐痰!我憑什麼要記得他的名字?
在父母威逼下、輿論監控下、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下,受不了壓力隨隨便便結婚的,又豈止孫小美一個。我們周圍,這樣被結婚的,還少嗎?明知不喜歡不適合,但是條件還湊合,就這麼過吧。少數人,特牛逼,能把將就都將就好一輩子,還漸入佳境;而更多人,就這麼委曲求全淡出個鳥來地過着。
我不是反對婚姻,只是反對將就。就像我一女性朋友,年薪過百萬,一年花2個月到處旅遊,明年要去英國遊學。別人總勸她,既然有錢有閒,為什麼不找個男人結婚呢,人生豈不是更完美?她答:既然我有錢有閒,我為什麼非要找男人結婚呢?將就誰不會嗎?只是我不想。男人暴躁,忍忍就好了;男人花心,睜隻眼閉隻眼就好了;男人猥瑣,假裝沒看見就好了———我憑什麼呀!旁人總說,你不要要求那麼高,把條件放低點———如果我降低要求,是因為我愛他,當然可以;我降低要求,是為了必須從眾,為結婚而結婚,這不是有病嗎?搞定男人的招數誰不知道啊,但是我不想,目前也沒有男人配讓我這樣做。
很多人會說,不願意將就,這就是她們沒男人的原因———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曾經是美德,到了剩女這裡,就成了人格缺陷。這就是這個時代的主流價值觀。
可是,我還是喜歡那句話,世上最不能將就的事,就是結婚。
有人說女人28歲前是升值,過了28後就會貶值。有了這個觀點,大多的剩女朋友都會選婚姻,甚至將就對付着。因此,如果不喜歡她就應該大聲告訴她。不要耽誤自己和被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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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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