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那些忘不了前任的人,與其說是忘不了,不如說是不想忘。人往往對曾經失去摯愛的東西的記憶力,往往會更加深刻。就好比很多時候,你好像記不起來小時候你最喜歡的玩具是怎麼來的、誰給買的,但是你往往會記得它是怎麼壞的、怎麼弄丟的。
在心理學上叫做損失厭惡,當人們面對同等數量的收益和損失時,損失的刺激感對人們更大,所帶來的負效用是正效用的2~2.5倍。
所以如果你真的愛過你的前任,那麼ta在你的記憶中的深刻程度是其他記憶效用的2~2.5倍。
在兩性關係中,失去、遺憾、分手往往比得到、驚喜、愉快更容易對我造成的衝擊力更大,印象更深刻。
所以我們分手後很難回想起在一起時細小的感動,因為都是習以為常的事情,並沒着重記憶,但是我們會放大記憶在感情生活中每一次細小的矛盾。
得到後的滿足感,自然會覺得心安理得。分開後的失落感,自然會覺得異常的不甘。
念念不忘前任?從人記憶機制來說,只要你深愛過他,自然就很難忘記。
但是!
這不是在給渣男/女有了現任還勾搭前任的藉口。
因為忘不了≠放不下。
所以每當你在某個寂靜的午後,突然翻到了前任的照片、或是收拾東西的時候找到了前任曾經送你的禮物,此時你的內心難免會掀起波瀾。
但這只是你對於曾經失去的事物,產生的創傷性應激反應,就像你在異鄉吃到熟悉的餃子會想家了一樣。
並不要覺得有何大驚小怪,開始質疑自己是不是分手是一個錯誤的決定?是不是在我內心深處最愛的人是前任?
其實你觸景生情產生的惆悵,真的說明不了你的潛意識裡還對前任有愛,很大的可能你的潛意識在留戀曾經幸福的感覺,並不是僅僅針對他這個人。
大可不必因為一次偶然的想起,而糾結於前任和現任該如何選擇。
你要明白,人總是要積極的接受一切,接受愛、接受失去、接受生活、也接受遺憾,不管什麼事情,我們都要勇敢地去接受。
既然要接受,就要懂得千萬別逼着自己放下。
標籤:
評論列表
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