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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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淺覺得男朋友對自己不上心。三天跟我抱怨了兩次。
終於在第三次的時候,我對她說:分開吧,找一個對你上心的。
她回答:這怎麼能行。如果現在分手,那過去的三個月時間我就白花了。
這算哪門子不分手的理由。我向她抗議: 三個月時間已經用掉了,你現在不抽身,以後就更加不捨得離開了,然後你就會陷入一邊戀愛一邊抱怨的怪圈。你覺得這樣的關係健康嗎?
她一臉不可置信的看着我:朋友不是用來勸和不勸分的嗎?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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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表弟給我打電話。
他開門見山:表姐,我追求那個女孩已經半年了,但她一直不點頭。我該怎麼辦?
我言簡意賅地回他:建議鳴金收兵。
表弟苦苦掙扎,半天才有氣無力地反駁我:我已經投入了這麼多時間、感情、精力、金錢追求她,如果現在停下來,那我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我在電話這端大翻白眼,又是一個捨不得沉沒成本,不懂得及時止損的傢伙。
當然,我最後還是語重心長地告訴他:親,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和想法。我雖然是一見鍾情的信奉者,但也看好日久生情。我也覺得越緩慢的愛上一個人,就愛的越長久。
但如果一個人經歷那麼緩慢的時間都愛不上你,那麼十有八九她以後的時間都不會愛上你了。
時間是能催生感情,但催生不了愛情。一個深知你深深愛了她六個月卻依然不願與你交往的人,可能是你這輩子裡最愛的人,但一定不是最愛你的人。既然六個月的時間能令你看清楚對方的心,那就非常值得,一點也不白費。
表弟沉默良久說:我去,姐你要不要這麼直白。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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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學妹曾經也被一段長達四年的感情折磨。
大學畢業後她就與對方交往。一開始,只是想盡情享受戀愛的甜蜜,沒想到這段戀愛居然高奏凱歌,一談就是四年,甚至把雙方父母都談到了同一張桌子上。
大家都以為他們會步入婚姻的殿堂。誰知道,訂婚前一個星期,男方與一大四姑娘勾搭上,光速談起戀愛,於是學妹就被落單了。
那一段時日裡,她哭得昏天黑地,同意分手的話,不捨得四年的感情,不分手的話,自己又咽不下這口氣。
後來她自己剖白說,不願意接受分手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大學畢業四年後,自己已經開始步入害怕單身的心理階段了。
她擔心自己分手後就再也找不到比對方更好的對象,不甘心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年華就這樣被辜負被浪費。於是在這種煎熬中輾轉反覆,夜夜難眠,一個星期暴瘦10斤,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我舉了個例子問她:如果你吃一個蘋果,吃到快一半才發現蘋果是爛的,還長蟲子了。這時候你是為了怕浪費委屈自己硬吃完那剩下的半個爛蘋果,還是直接丟掉呢?
她思索了一個通宵,揮劍斬情絲。
現在的她婚姻美滿,家庭幸福。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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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很多時候都會碰上淺淺、表弟、學妹這樣的狀況。可能名目會有所不同,但實質上是一樣的。經濟學把交往三個月、追求半年、同居四年這一類付出叫做沉沒成本(Sunk Cost)。
是的,沉沒成本就是指那些由於過去的決策已經發生了的,並且不能由現在或將來的任何決策改變的成本。
如果淺淺因為已經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和心思這個理由而選擇繼續那段感情的話,那麼淺淺就活該要在以後乃至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繼續忍受男朋友對她的不上心。
這是必然的。一個人對你上心與否,不是因為你和他在一起多久,而是因為他有多愛你、多在乎你。
在談戀愛上,我們判斷與對方的感情是否要繼續是否能繼續時,不應該以自己已經投入付出了多少為基準來衡量。畢竟這個投入產出的結果是消極的失敗的,以消極的失敗的結果為借鑑參考,只會導致自己做出更錯誤的判斷和決策。
不管怎樣,不捨得、不甘心、浪費、白費、辜負都不是一個繼續推進同一件事的好理由。朝着錯誤的方向前進,只會越錯越離譜,甚至落得個錯得無法收拾的結局。
好姑娘對待感情,除了勇於付出,還要敢於忽視已經付出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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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