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這句話的意思大概是:發生在自我身上的痛苦均源於自身,將所有矛盾的矛頭指向於自身。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好處大大的有,不斷將矛盾指向自身,就能使自己不斷革新;不斷發揮主觀能動性,去適應外界環境的變化。遇到糟糕環境將問題歸於自己,首先改變自己,強化主觀能動性,所做的一切都是選擇積極地存在,這本身就是利於我們生存的一句話。
說白了,產生憤怒就是因為自己的需求未得到滿足,自己的能力達不到期許,自己對自己尚未滿意。比如,我們計劃今年完成多少任務、掙多少錢、買大的房、買多少錢的車、考上什麼大學、減多少斤肥等等等等......可到時候如果沒有做到,或離自己的期許尚有距離,心理就有了落差,煩惱就生起來了!
但其實換位思考一下,掙錢少的人也會快樂,房子小的一家人其樂融融,胖子也每天高高興興,為什麼會如此?因為他們沒有欲望,沒有「必須要達到怎樣怎樣」的心態,所以就不會有心理落差,也就沒了那個相應的煩惱。
可若憤怒和痛苦的情緒不斷放大,不斷地弱化自我價值,喪失了自我認同感,產生自卑抑鬱難以消解的負面情緒,這樣就不利於生存了,這時候應該想辦法將負面情緒發泄出去。
人能保持憤怒,本質上是依然有強烈的欲望,即是對這個殘忍世界的頑強抵抗。可也有人說,如果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無欲無求,沒有欲望,那豈不是太無聊了嗎?其實並不是這樣,沒有人是無欲無求的,只是他們對生活沒有要求太多,容易滿足罷了。容易滿足的人,平平淡淡活着就可以幸福。
所以說啊,人不要總為自己的「不能夠」而感到憤怒,人應該時常想想自己「能夠」做到什麼,這樣才能夠讓自己活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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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