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我妻子發生過『不正當關係』,
導致她現在不能生育,
你要對我進行賠償 ……」
男子婚後發現妻子不能生育,便把「怒火」發泄到妻子婚前的曖昧對象身上,並向其索要上百萬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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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崗區的市民李強與畢婷在同一單位工作。
幾年前,因李強經常在工作上幫助畢婷,對方為表達感謝,多次主動與他接近,久而久之,他對畢婷也產生好感,兩人保持着曖昧關係,隨後因一些私事,倆人斷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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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李強接到畢婷打來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已結婚,並威脅李強,說她老公打了她,在得知兩人之前的事後,對方要去找李強,並讓他身敗名裂。
幾日後,畢婷帶着她老公高宇來到李強辦公室,高宇進屋後便對李強進行毆打,還稱因李強跟畢婷發生過「不正當關係」,導致現在畢婷不能生育。
同時,高宇還掏出隨身攜帶的剪刀恐嚇他,要求李強出錢給畢婷治病。
由於高宇來的突然,李強害怕事態擴大,在單位影響不好,便答應賠償對方醫療費用。
幾天內,高宇兩人先後從李強處取走人民幣150萬元,還讓李強向兩人出具了自願賠償書。
沒多久,
高宇又以此事威脅,
讓李強給其出具了
兩張價值共65萬元的欠條。
由於李強沒能力支付高宇65萬元「欠款」,幾個月後,高宇到李強辦公室以侮辱、威脅、恐嚇等方式要求李強支付。
最終,因李強遲遲未支付「欠款」,高宇便向南崗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李強返還欠款65萬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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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無路的李強,選擇到公安機關報案,稱高宇夥同畢婷,以兩人曾發生過「不正當男女關係」並導致畢婷不孕不育為由,向李強勒索共計150萬元人民幣,並強迫其寫下65萬元欠條,現高宇已使用該欠條將李強民事起訴至南崗區人民法院。
經偵查,高宇、畢婷在哈市南崗區被公安機關抓獲。綜上,高宇、畢婷敲詐被害人李強共計215萬元。
南崗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後,認為被告人高宇、畢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 採用威脅、恐嚇的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犯罪。
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高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畢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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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人共敲詐被害人215萬元,其中65萬元系犯罪未遂、150萬系犯罪既遂。
依法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高宇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10 萬元。
二、被告人畢婷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5 萬元。
三、責令被告人高宇、畢婷退賠被害人李強人民幣 150 萬元。
記者 王冠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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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