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個有些悲傷的故事:
二十年前,她因為瘋狂追星失去了最親的人,20年後,再提「追星」二字,她哭了……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你還會和當年一樣嗎?」
「不會了。」她回答。
「那你覺得當年的你錯了嗎?」
「曾經,追星是我的心愿。心愿本身,沒有對錯。」她繼續回答。
20年前發生的故事,再論對錯已經毫無意義,因為逝者已逝,生者還要繼續生活下去。
心愿本身的確沒有對錯,最開始的喜歡一定是單純的,就像現在很多年輕人追自己喜歡的明星,最開始可能也只是看了他的一部劇,聽了她的一首歌,後來慢慢覺得ta有吸引自己的地方,再後來,開始買周邊、刷榜單、投票、去現場……
對於每個追星的人來說,這是一場屬於自己的盛大的「狂歡」,近距離的接近偶像成了最熱切的心愿,可是如果你還沒有任何經濟能力承擔追星的物質代價,你要怎麼辦?
心愿,是沒有錯,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喜歡的事物的權利,但是你要清楚的是,那是你的心愿,卻不是你父母的心愿,任何人沒有權利要求別人替你實現自己的「心愿」,哪怕是你的父母。
他們有義務養育未成年的你,有義務教育你好好長大,但是卻沒有義務花錢滿足你的一切「欲望」,當不切實際的追星行為變得瘋狂,單純的心愿就成了一種負擔。
如果你還年輕,有喜歡的偶像,何不換一種角度去喜歡,努力學習,成為和他一樣優秀的人,你們的距離會變得更近。
喜歡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種,但是不應該太極端。
追星,是一種個人的行為,任何人無權指責,可是如果完成心愿要付出不合理的代價,那麼這樣的喜歡又有什麼意義呢?
何不趁年輕,積攢能力,當有一天,你工作了,成熟了,長大了,能夠為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了,相信,不會再有人去干涉你。
寫在最後——
關於「追星」,還有些想說的話:
粉絲心理學把追星分為三個層次:娛樂社交型、個人情感型、邊緣病態型,前兩種還是比較正常的,最後一種就比較極端了。
隨着電視、網絡的普及,大眾媒體的盛行,追星,已經成為當下年輕人的某一種生活方式,喜歡,或許沒有對錯之分,但理智追星,才是喜歡的正確打開方式,切莫把純粹的喜歡與欣賞變成沉重的負擔,這應該是每個年輕人應該學習的「人生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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