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後來的我們沒有走在一起,那麼曾經愛過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感情這個東西,有時候真讓人難過又難說。就說說前任吧,不能說所有人在分開後都能把前任忘得一乾二淨,徹底放下和釋然。但一定有人在分開後,始終為前任留一個特別的位置。
人與人之間一旦有了關係,真的就很難撇清關係了。
不管前任如何,ta一定都真實改變過你人生的軌跡。也許在後來,你還會笑着感謝ta,曾教會了你那麼多所不知道的。
曾經真心愛過的人,會不會有人如之前一樣的執着?
如果前任找你複合,你會同意嗎?採訪了幾個人,看有多少人頂得住!
第一,高女士:因為遺憾所以難忘。
可能,我之所以還對他那麼念念不忘,並非是因為我還愛他,也不是放不下那段感情。
正因為曾經大家那麼相愛,後來卻又沒有在一起,心中的遺憾才讓記憶越來越清晰。分開不見得就不好啊,餘生各自安好,將那份真摯的感情留在心中,我已經很滿足了。不用在一起了吧,真沒必要。
如果他有一天找我複合,我或許會很猶豫,但最後一定會拒絕。
不是我冷血無情,而是有些時候有些感情的最好歸宿,就是彼此互不打擾。
第二,賈女士:那就是個垃圾。
好不容易才分的手,好不容易才說服自己鼓起勇氣走出不幸,又怎麼會回去呢?如果現在的我能遇見以前的我,我會毫不猶豫地給那個時候的自己兩巴掌。
他曖昧成性,可惜以前我視他如命,即便如此都還愛的死去活來,不甘心放手。一次次的卑微,一次次的犯賤,現在好不容易走出來了,再讓我回去,不可能。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吧!當自己真的走出來了以後,才覺得以前的自己多可笑。
第三,吳先生:好馬不吃回頭草。
沒什麼好說的,既然已經分開了,也就沒有必要再在一起了。
就算重新走到一起,也不過是繼續重複着以前的相處模式,與其在一起相互折磨,不如互相成全各自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不願意再去浪費時間和精力,要分就分的徹徹底底。
第四,黃先生:這個不好說啊。
萬一有時候矯情了呢?特別是兩個人同時矯情,很容易一拍即合,重新走到一起的。
我覺得吧,如果是分開時間比較久了,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基本上兩個人就沒有複合的可能了。就算兩個人肯複合,那麼長時間過去了,也一定處不到一塊去。
另外還要看後來各自的感情狀態。
如果我後來又遇到了一個特別喜歡的姑娘,肯定不會拋棄她去和前任複合啊。如果後來被家裡逼婚,娶了一個並不是自己喜歡的姑娘,也許也有可能複合,發泄自己的情感吧!
第五,陳先生:看她。
說說我自己吧。今年2月份她和我分的手,在後來的兩月時間裡,我每天都很卑微的求她回心轉意。那個時候真的只要她一句話,我立馬會飛到她的身邊。
有一次她耍我,說你五個小時之內如果能讓我看到你,我就答應跟你複合。
結果我立馬就買了機票飛了過去,等我下了飛機,她告訴我別浪費時間了。即便這樣,我還依舊執迷不悟,然而在我知道她有了新的男朋友後,一瞬間就放手了。
上個月27號,她說跟男朋友分手了,想要找我複合。你一定想不到我會直接拒絕了她,雖然我還想和她在一起,但我接受不了。從她有了新感情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我們倆已經不可能了,我過不了自己心裡那一關。
第六,周女士:不可能了。
他不可能找我複合了。兩年了,我想過無數次放下,可我真的忘不掉他。
第七,吳女士:有多遠走多遠。
現在的我,恨不得離他遠遠的,還複合?難道傷我還不夠深嗎?不想再給他捅我一刀的機會。
最難熬的日子我一個人都熬過來了,對我現在的我來說,他連一個路人都算不上。想想之前他帶給我的那些傷害,我都恨不得…
這輩子也不希望再跟他有任何交集,就這樣吧!
以上七個人,各自說了自己的想法,真心覺得這個世界上大多數人,最後都輸給了感情。
如果讓我自己來回答這個問題,我也會選擇不會。既然已經成為了過去式,那麼就好好珍惜眼前的生活吧!我覺得最重要的不是放下,而是要把那個人放在最合適的位置。
前任就像人生中一道美麗的風景,不管你甘不甘心,你都要接受事實的發生。
總有一天,你會到達目的地,然後呢,你也不會忘記在路上遇到的美麗風景。但你要知道,風景是美麗的,但只是一種經歷,最後的終點才是你的歸屬,才是你最應該要珍惜的。
當然了,複合過後還會有無限可能,但其中種種,需要你理性去衡量,不能再感情用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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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別人說過,值得推薦的情感機構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