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用一分鐘去認識一個人,用一個小時去喜歡一個人,用一天去愛一個人,而最後卻要用一生去忘記一個人!茫茫人海相遇是緣,相識恨晚,忘記太難,喜歡一個人很容易,忘記一個人很難,有的人是過客,有的人遇見了卻怎麼也忘不掉!七年,可以徹底忘記一個人。科學家說 ,不管有多麼深刻的傷痛,只需要七年都會痊癒,因為七年的時間可以把我們全身的細胞都更換掉,一個舊細胞都沒有,每一天的堅持都是一種進步,每過一天,那些想念你的細胞就會死掉一些,總有一天,會幹乾淨淨。
我們無法忘記一個人,往往不是因為對方有多麼難忘,而是因為我們有多麼依戀和執著。當你執著時,連時間也要向你投降。有的人說時間可以沖淡一切,時間久了什麼竇桂梅模糊,漸漸淡忘!
其實我們都知道,刪除和拉黑都未必有用的,只是形式化地在手機裡面刪除了好友,刪除了QQ、微信、微博等所有的社交信息,可是心裡還留着一塊兒他專屬的地方。真正的刪除和拉黑,是打心眼兒里的,真正打算忘記一個人的時候,他在不在你的好友列表里已經無所謂了,因為刪了他不代表你真的忘記了,留着他也不代表你放不下。所以啊,好友的列表里有沒有他真的無所謂,刪了他不是忘記也不是告別,如果無法從心底裡面把他刪除掉,那麼刪不刪是沒有意義的。
我只做我自己# 在相愛的過程中,不要刻意去分誰賤不賤。情到濃時難自控,沒有真心付出過的人,是體會不到那種既愛又恨,難捨難離的矛盾心理。不管愛還是傷害,想要去忘記一個人,真的很難,很難。
都說新歡和時間是忘記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忘不了是因為新歡不夠好或者時間不夠久。但並非如此。當有一個人真的走進你心裡的那一刻,你就瞎了,誰也看不到,就算是天仙下凡你也會覺得那都不是他,什麼都不一樣,再優秀的人,都無法接受。這就是愛。
有人說:遇見一個人只需要一秒,喜歡一個人只要用一天,但是忘記一個人,可能要用一輩子。以前我也這樣以為,覺得縱使生活再沒交集,但是留在生命中的痕跡是抹不掉的,雖不會時常想起,但終歸應該也不會忘記。但是,卻在某天突然發現,我已記不清他的相貌,也想不起他的名字。人生在世哪有那麼多念念不忘的人和事,最終都會隨風而逝的。一段時間了解一個人,一段時間忘記一個人,一段時間去適應一個人,一段時間過後,什麼都沒了。 不能忘記一個人其實是你沒有遇到更好的人!你只是不甘心,你只是時間不夠長,你只是在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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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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