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總是很微妙,愛一個人的時候總是不需要任何的理由,莫名其妙的看上了對方。但是愛情是需要去把握的,對於男人來說喜歡一個人就應該勇敢的說出來,這樣才會有機會。
那是參加工作的第一個夏天,我們辦公桌來了一個高個子女孩,長的很機靈,說話挺逗,就做在我對面。一年以後,我瘋狂的陷入了情網不能自拔,可又道聽途說他已經有男朋友,我用100理由勸自己放棄,可總有101種力量再把我不由分說的送回到她身邊,我終於知道了什麼叫不可抗拒。於是我決定換個工作,一走了之。臨走前一天,我鼓起勇氣給她寫了一封信,沒想到我這封信改變了我的一生。
因為就在給她信後的第二天——也就是那個我以為將從此與永決的日子——當我從深醉中醒來時,她竟然在我的面前。眼睛哭得紅腫。她問我:你寫的是真的嗎?我當時全傻了,其實我倆彼此喜歡,我根本的錯誤是太靦碘。
小禾:你好!
我努力的提醒自己,男女之間除了愛情,還有真摯的友誼。還想,算了,無緣對面不相識,有認識你的這點緣分就已經很不錯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不要太奢侈了,哪能什麼沒事都讓自己得一份呢?但這一切都歸於失敗。我不可避免、無路可逃地在感情的路上走向了深淵。不能愛,卻又不知該如何。一次的對話或是會心的微笑都讓我覺得一種身心的愉銳。甚至你的每一個電話我都因懷疑是你男友而備感痛苦。
我本喜歡獨處,不怕孤獨,但現在不行了。我到處瞎逛,想要忘掉你,但你卻象無處不在的電波一樣籠罩着我。有時白天熬過去了,你又頑強的闖入我的夢鄉。有一次,恩,有一次我在夢中吻了你,醒來後真是覺得別無所求,當時我對自己軟弱的心靈痛恨不己。
今年夏天你分到房子後,我覺得你快要結婚了,簡直絕望到了頂峰。雖然你不屬於我,這種絕望根本沒道理,完全是潛意識的。你還說起要給我介紹對象,你真是在傷我的心,但我不怨你,都怪我。
我要走了,肯定是不能看到你穿婚紗了,你穿婚紗的樣子一定漂亮。但我眼中你根本就不用穿什麼好的衣服,也用不着化妝,你的美麗勝過所有的一切。那天看報紙,講馮小剛拍電影時需要眼淚,自己拿着啤酒到一邊去,回來就行了。我想,他心中一定有過一個曾做在他對邊的善良、美麗又聰明的姑娘。
我已被另一個單位錄取了,上帝還不是太殘酷,給了我一個離開你的機會,可以不參加你的婚禮了,不然我肯定堅持不住的。這個秘密將伴我一生。我需要時間,忘掉我所犯的錯。明天我就要去新單位上班了,我想不會在見到你了。你自己要多保重,不要那麼善良的對待任何人,對過分的玩笑不要太遷就。
好了,說得太多了。生活真殘酷,說一個愛字用分手作為代價。相信愛的年紀,沒能唱給你的歌曲,讓我一生常常回憶。這首《戀戀風塵》就象在說我自己,真好聽。不用為我擔心,我會學一首憂傷的歌曲唱得快樂一點,有一天我有了妻子我會給她唱一首經典的《同桌的你》。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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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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