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戀愛,有時候難免會因為性格不合或者其他一系列原因而無法再一起,這個時候就需要分手,但是分手也需要技巧不能因為不喜歡對方也胡亂給對方添加傷害。
一、人間蒸發
二、故意帶着其他異性見分手對象
這是一個老掉牙的小說情節,現在已經被人們廣泛運用在現實生活當中。至於為什麼這麼做,我估計當事人很難說的清楚。想炫耀自己有魅力,很快就找到下茬了?我個人覺得,這種做法挺沒人性的,還沒給舊人哭的機會,自己先摟着新人淫笑了。做人要厚道,分手亦如此。
三、當街提出分手
上帝既然給了我們這張臉,就是讓我們好好珍惜的,我相信臉皮厚不到一定程度的人是做不出來這種事兒的。分手原本就是件挺尷尬的事兒,這麼大張旗鼓只會激化矛盾。如果你不是演戲不是賣藝,最好選擇個安靜的地方,開始一段愛情需要見證,放棄一段愛情不必這樣。
四、滿口道歉
明星們領獎的時候喜歡滿口致謝,腦殘者分手的時候喜歡滿口道歉。一句一個對不起,這是典型的自戀,這種人只能用一個賤字來形容。你道什麼歉呢?好象別人離開你就活不了似的,不愛就不愛,離開就拜拜,別墨墨跡跡的。
五、把自己當成受害者
有人在準備分手的時候反覆喋喋不休,控訴對方的惡行,整的好象自己這麼長時間以來一直在默默忍受對方的一切,以此暗示對方同時暗示自己:該分手了。至於嗎?真不至於。自由戀愛的年代,沒人逼你,當時還不是你情我願?沒想清楚你當時點什麼頭呢?分手的時候多念點兒對方的好,沒人看不起你,不懂得寬容和感恩的人得不到任何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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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