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關係是「朋友之上,戀人未滿」,他們是朋友,但彼此之間的關係卻又很曖昧,當然也沒能成為戀人,這種關係讓人說不明白,只能說是「不甘朋友,不敢戀人」。
朋友以上,戀人未滿,都是害怕,害怕越過這一步,不但做不成戀人,甚至都沒法回到原來朋友的狀態,這也說明了,是真的很喜歡,很喜歡,因為喜歡,認真且慫,不敢試探。
在你的生命里,一定有過這樣的一個人:他比朋友多一些,比戀人少一些。 所謂的動了感情,卻到不了愛情。
兜兜轉轉最後發現還是朋友之上,戀人未滿的這種狀態才是最適合的,那麼到底朋友之上,戀人未滿這種關係如何界定呢?
有多少人偷偷借着「朋友」的名義陪伴在心愛的人身旁,又有多少人偷偷打着「朋友」的旗號關心呵護着心愛的人,都說「近水樓台先得月」,可是不管演習了多少次,等到真正要說出口的剎那又退縮了的人,又有多少?
為什麼退縮?因為不敢。為什麼不敢?因為害怕。為什麼害怕?因為怕說出口,連朋友也做不成。等到那個時候,心愛的人傷心難過之際,連安慰TA的身份都沒了,獨自着急也沒用。
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對方不願意也強求不得。朋友之上戀人未滿這種關係,進一步沒資格,退一步捨不得,只能傾盡全力近近守護着,這也許是最無奈也是最真摯、最深沉的愛了吧。
比朋友更親密,比戀人差一點,差哪點?親吻以及更深層次的肢體接觸。為什麼這麼說?究其原因是亘古不變定理之異性相吸。
朋友之上,戀人未滿,暫時可稱為「異性閨密」。無論什麼事都可以互相訴說,無論什麼時候說出去就出去,聊天頻繁,成雙成對出門,看電影逛街吃飯出去玩通通在行。
沒對象前和有對象一樣,除了親吻和更深層次的肢體接觸,能幹的都幹過,就算有了對象後,若不加約束,依舊兩人我行我素不管自己對象感受,那麼只能說兩個人都享受這種曖昧的感覺。
單論感情,已經沒人能超過她和他,如果往戀愛結婚方面走,TA卻不是她想要的,她想找更好的,卻又不想扔下一個對她那麼好的人,食之無味,卻又棄之可惜。
友情以上,戀人未滿,不甘朋友,不敢戀人,久處不厭,閒談不煩,從不敷衍,絕不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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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