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被甩的那個人,都曾深切的想挽回過對方。
天底下的分手原因多種多樣,但是分手後走向都是殊途同歸,那就是一個人想離開,一個人想挽回。
很多人都說自己能放下,但是夜深人靜的時候你還是不免會問自己:真的就只能這樣了嗎,真的沒有可能了嗎?
最後決定挽回的理由很簡單:還想再試一試。
試試什麼呢?試試你們是不是真的合適?
我做情感諮詢這麼久以來,見過很多人成功的挽回了,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挽回的,最後走上了重蹈覆轍的老路。說白了,別人在手把手的教你怎麼創造舒適感,但是你的參與性很低,你覺得自己為對方花了錢,花了精力,甚至為對方流過幾滴鱷魚的眼淚,你就已經盡力了,其實沒有,你只是想得到這個人罷了。
所以那些說想挽回的人找到我的時候,我都會先問他一句:你為什麼想挽回?
▶挽回要有理由
為什麼那麼深切的想挽回一個人呢?他好看,他有才華還是他有錢?吸引你頻頻為這個人付出的是什麼?
你可能會跟我說,因為愛,因為很愛他、離不開他所以想挽回。
那我想告訴你的是,不夠,這個理由不夠。
挽回不是你去超市買東西,付了款就能拿到這件商品,挽回的過程很長,很需要耐心,你分手當下那些負面情緒你統稱為愛,這其中又有多少只是不甘心呢?
所謂深切的想挽回,摻雜着許多的自私的欲望,因為離開一個人太痛苦太難過,所以你就說:那我不離開了吧,我挽回他,因為我還愛他。
你愛的或許只是你的付出,你捨不得的只是你曾在他身上投入的那些時光和精力,這叫沉沒成本,這不叫愛。
挽回一個人,必須要在你完全清醒的情況下,做決定。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知道自己如何挽回,知道自己挽回不了也能承受,才能理直氣壯的做決定。
把以下的幾個問題寫在紙上,做出回答
1. 你喜歡他什麼?如果他的這個優點沒有了,你還會喜歡他嗎?
2. 你們為什麼分手?對方也同意你所說的這個分手的理由嗎?
3. 假設對方現在跟你複合了,你覺得同樣的衝突是否會再次出現?
4. 對方是否曾多次提出你的一個或多個缺點,覺得你永遠也改不了
5. 他能給你帶來什麼價值?
▶挽回是價值導向,用"愛"做籌碼沒用
愛情本身是感性的,但是當你們走到了分手這一步,你們兩個人當中肯定有一個人是理性的,他現在追求的不是那點荷爾蒙帶來的快感,他想追求的是一個能給他持續的提供情緒價值和現實價值的人。比如這個人能不能跟我結婚 ,這個人適不適合成為我共度一生的良人,他的脾氣秉性,三觀是不是跟我一致,我跟他在一起是快樂大於痛苦還是痛苦大於快樂。
愛情走到後期都是價值導向的,提出分手的那個人,會非常重視這個價值導向的結果。在這一點上,你跟對方已經產生了認知偏差,你還在跟他談感情,企圖用愛這個字眼留住他,而他談的是"我們不合適"。所以你拼命的挽回,花錢出力,買昂貴的禮物給他都打動不了他,因為你們分別在兩個層面上各自努力,你們的想法早已南轅北轍。
這時候跟他談愛,你們就好像兩列平行的火車,你再怎麼努力也追不上他。
挽回是一個理智的過程,我們不談那些死纏爛打的,總是給對方造成壓力的那波人,單說你只是發條信息跟對方說"以前都是我不對,只要你答應複合我都會改",你覺得這句話有多少的可信度?
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 ,提了分手之後一秒就變成你拍馬也追不上的絕情人,因為他理性,所以說不要再跟那個甩了你的人說我有多愛你,求你別離開我了,這種行為很幼稚,它只能暴露你已經無法再跟上對方的思路了,你還停留在一個沒有成長的舊時光里。
你沒有改變,沒有反思,沒有跟對方溝通的技巧,甚至是沒有情商的成長,你就乾巴巴的說"我想挽回",這樣的你,誰也打動不了。
▶如何挽回?先了解你們是哪種分手類型
回歸理性的角度去看待分手這場危機的,如果你想挽回,首先要分析你們分手的主要矛盾,然後着手解決矛盾。
常見的分手分為兩種類型:情緒積累型分手和情緒認知型分手
◐情緒積累型分手
大多數分手都是情緒積累型的,你們在分手之前已經經過了很多次的負面情緒的捶打,彼此都是心很累的狀態,所以分手就成了一個爆發點。
其表現多為:
分分合合,經常性反覆分手
用分手作為讓對方做出讓步的手段
口是心非
衝突集中化
吵架過後會有後悔的情緒
情緒積累型的分手大多是爆發型的假性分手,挽回的關鍵在於治癒彼此的情緒問題。
這類分手的挽回時間,短則一個周,長則一個月,因人而異,通常不會超過三個月。
以一個月的挽回時間將對方的情緒做一個解剖。
分手後的0-7天內,情緒高峰期
這期間着重調整自我的情緒狀態,一般被拋棄的人都會產生強烈的跪舔挽回的意願,但事實表明現在放低姿態挽回是會起相反效果的,但也不能盲目的斷聯,無論對方是否回你的消息,都必須要找一個繼續聯絡的理由保持弱聯繫。
7-15天內,情緒躲藏期
對方過了最初的一個情緒高峰,如果在第一個周之內你沒有重複的刺激對方,現在對方的情緒進入了一個逃避的階段,目前他並不想回憶上段戀情,會通過轉移注意力的方式逃避面對失戀痛苦,比如認識新的異性,企圖刺激你的嫉妒心和占有欲。
注意這個階雖然表面上他的情緒在躲藏,但實際上是在蓄力,如果在這個階段你沒有做出任何動作,那麼進入下一個階段之後,假性分手很可能會向真性分手轉變。
最好的辦法就是先發制人,主動解決分手的集中矛盾點,如果對方有激烈的排斥反應,只能緩和態度,不能放棄這個時機。
15-30天,情緒轉化期
這後半個月非常的關鍵,它決定了你的挽回期限是在此期間結束還是繼續拉長。
上個階段的坦白局過後,對方可能有兩種反應,一種是態度軟化了,準備接受,另一種是進入一個情緒逆反的狀態。
A態度軟化
順勢進行快速的情感升溫,比如送禮物,邀約,表達需求,甚至發生關係,趁熱打鐵,提出複合,大概率會成功。
B情緒逆反
爭吵的矛盾沒有徹底解決,對方仍在因為你過去犯的錯誤感到不滿,產生一種"我偏不想複合,就想讓你也嘗嘗這種滋味"的逆反心理。很多人在這個階段急了,覺得"我都這麼來挽回你了,你還想怎樣"
對方只是糾結於你複合後的態度,所以產生了猶豫,不能在前期做出足夠努力之後現在又因為情緒問題功虧一簣,否則很容易就從頭再來進入一個死循環。
怎麼辦呢,給對方創造一個逆反情緒的發泄出口,比如適時的表現出對對方的占有欲,小心翼翼地關心他與異性交往的情況,從而給雙方製造一個小的衝突,幫助對方釋放情緒,刺激他產生需求,進行反攻。
◐情緒認知型分手
這一大類的分手,主要矛盾集中在認知偏差上。
每個人成長於不同的環境之下,家庭、朋友、教育環境、社會關係等各方面,造就了大家對事物的看法也各有不同。對於愛情的看法也是如此,每個人對於如何愛與被愛都有自己獨特的見解。
戀愛的初期,情侶們受到"暈輪效應"的影響,通常不會很快的暴露自己的某些認知缺陷,但是後期隨着雙方交往漸深,認知偏差浮現的就會越來越明顯。
你會發現很多你覺得很重要的事情,對方根本就不在意,反過來也是一樣,很多你特別在意的事情,對方也體會不到你的感受,比如說你覺得愛他就是賺錢給他花,但是他在不斷地質問你"你為什麼沒有時間陪我",然後你自認為付出了所有他還是不知滿足,而他認為你根本不在意他的感受。
因為你們對愛的見解是不同的,認知不同,需求無法互相匹配,所以結果就是你們都覺得對方很自私,或者對方根本不愛我。
情緒認知型的成因有這麼幾個:
A原生家庭導致的認知問題
我們當中很多人的父母其實都不是合格的父母,他們很少去理解孩子的想法,總是用一種打壓式的教育方式對待孩子,缺乏與孩子的"等位溝通",於是孩子會感到自卑,感到不被愛。
父母自身的感情問題也是一團糟,在幼小的孩子眼中,父母親總是爭吵,婚姻中充斥的大大小小的衝突,出軌、爭吵、冷暴力等等,成年後的孩子,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中,並沒有學會正常的愛與被愛,他們對待親密關係,或焦慮,或恐懼,或刻意迴避,總之,他們對愛的認知與常人有異,他所表達的愛,很可能對你來說是一種傷害。
B過往情感創傷造成對親密關係的理解偏差
那些深刻的情感經歷,會對人們的情感認知造成重大的影響,甚至會改變一個人的擇偶觀。也許你在初戀身上獲得的情感需求的滿足,會被你要求出現在下一任伴侶的身上;同樣地,初戀帶給你的創傷也不會消失。
例如,常見的分手中,女生以沒車沒房為理由提出分手,男生便會認為下一個女朋友一定很重視自己是否有車有房子,一旦對方與自己產生矛盾,說出口的狠話便是:你是不是覺得我窮?這是自尊心受創的表現,他會認為物質才是征服一個女人的必要條件。與此同時,對方也會因為男生的誤會而情感受挫,矛盾加深。
這種理解偏差,從上帝視角看來根本不值一提,但是身在戀愛迷局中的情侶們,往往無法看清,他們彼此傷害而不自知。
情緒認知型的分手,大部分都是自我認知層面較低造成的,只能看見自己的需求,無法看見對方的需求,只能看見對方的缺點,無法看見自己的缺點。
C 成長經歷中形成的固化思維
大環境影響下,我們對談戀愛普遍有如下的刻板印象:
·男生應該讓着女朋友,吵完架應該先道歉
·沒有物質的愛情,女生接受不了
·男主外,女主內,男生應該比女生強
·單親家庭長大的人比較自私
·情感經歷豐富的人很花心
·女人是情緒外放的,會積極的表達愛
諸如此類的固化的認知,使我們的思維方式也局限在那個框架里,常常會誤會自己的伴侶"你應該如何如何說"或者"你應該如何如何做",這並不是對方應該成為的樣子,只是你認為他會成為的樣子而已。
挽回策略:
認知型的情緒分手看似複雜,但是挽回上我總結出一些共性。
認知型分手挽回上比積累型分手時間跨度長,一般來說,少於三個月的挽回是不完整的,情感修復的整個過程,至少是三個月。
分手後0到7天 情緒高峰期
在初期你可能分辨不出情緒積累型和情緒認知型分手的不同之處,因為對方在分手的第一個周的反應是相同的。極度憤怒排斥,認為自己是一個受害者,迫不及待的想遠離你這個傷害源。處理方式也應該是與情緒積累型相同,以弱聯繫為主。
·面對對方的廢物測試→做合理化的自我描述
描述自己過去的感受,描述自己的認知問題,描述自己此時的心態,描述自己對對方的期待
舉個例子,如果對方拒絕你,一直在說分手,你可以這麼跟對方說:
我接受分手這件事,但是坦白講我挺難接受的,想到跟你分開就難受的不行。我確實有很多的缺點,跟你在一起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愛一個人不是像我想的那麼幼稚。我現在不是想騷擾你,只是想讓你幫我度過分手這段時間的情緒罷了,你也給我點時間過渡過渡,我們當個朋友還是可以的吧。
分手後7-30天 悲傷的否定期
經歷失戀之苦之後,人的本能就是否定,不願意相信自己付出過那麼多的感情破裂了,與情緒積累型分手類似的是,他們也會找一個新的情感寄託,比如在夜店放飛自我,投身工作或者出去旅行散心等等。這是一個最好的給對方扎心錨的階段。你可以在社交軟件上發布引導性的動態,比如發布一張在初見約會地的自拍,引起對方的回憶。
分手後30-60天 情緒的回溯期
很多經歷這種原生家庭或者情感創傷的人,在親密關係中,面對衝突通常較為被動,即便感覺自己可能本身也存着一些問題,但是不會積極地去面對。你需要做的就是盡力去與他共情,比如"我現在終於明白你當初的感受了",對對方的意見給予充分的肯定,"鼓勵"大於"批評",讓對方有新的情感體驗。
回溯期是對方情感動搖最厲害的時期,此時引導他參與解決你們之間的認知偏差問題,可以給予對方極大的信心,增加他對感情的信任值。
分手後60-90天 情緒拉升期
一般到了第三個月,雙方之間的舒適感鋪墊到位了的話就可以進行比較多的邀約,迅速的進行情緒拉升了。釋放足夠多的可得性,對對方表現出占有欲,都是在這個階段才可以做的事,如果覺得火候不夠,還可以進行"預選",令對方坐不住主動提複合。
深切的想挽回一個人,一定會伴隨他走過這最初的三個月,如果在這三個月之內,操作得當,你這個深切的願望就能得以實現,但是不幸的是,許多人根本無法陪伴前任走過這些時期。最後不得已放下的時候,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只能歸結為"我們不合適"。
見多了分分合合的情感關係,只能給你們這樣的忠告:該放棄的絕不挽留,若要挽留,就用全力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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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求助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