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我失戀了,本想着今年夏天帶着女友林小喜回老家給媽媽爸爸看一下,但是哪曉得女友跟我提出了分手。我們家不富裕,買不起房子,女友知道這個事實後就和我分手了,本來我以為她和別的女孩子不一樣,可是沒想到竟然一樣物質。
我和林小喜是大學同學,那個時候我覺得她是個很單純的姑娘,所以我特別喜歡她。在學校里,我們都不是那種對物質特別看重的人,所以學生時代我們過得很快樂。可自從上了班之後,女友接觸的人多了,看到的東西廣了之後,她就開始對我挑三揀四。
她經常埋怨說我不在乎她,不給她買包、買化妝品,其他男朋友為女朋友做的事情,我都沒有為她做過。我真的想要對她好,也想要將這個世上最好的東西都給她,但是我經濟真的有限,精力也有限,那個時候我一心想要攢錢買房子,給她一個家。
當時真的很絕望,為了挽回林小喜,我在她家樓下不吃不喝苦苦等了三天三夜,最後快要脫水的我,被朋友拉去了醫院。後來我又試圖聯繫林小喜,每天一個電話,一條短信,但終究無果,等來的永遠是毫無回應,我們三年的感情,竟抵不過一套房和一輛車。
更令我心酸的是,林小喜在電話里說:「以後你有錢了還可以來找我」。聽到這話,我突然發現林小喜對我來說是那麼的陌生,我發現她再也不是我所認識的那個單純可愛的女孩了。就因為我沒錢而嫌棄,就因為我沒錢,和我分手。
以前的海誓山盟到哪去了,我對她付出真情,她居然用錢來衡量,我到現在對這段感情失望透頂,可是這幾天,雖然我仍忍不住會想林小喜,不過我告訴自己,沒有她,我照樣可以過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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