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海枯石爛,終究抵不過好聚好散。老死不相往來,是我給你最後的深情。
分手後,儘量不要再糾纏了,好聚好散,兩個人就當是路人吧,也別說什麼做朋友。
真正愛過的人,是無法做成朋友的,因為彼此都深愛過,對方過得好,有新歡了,你會吃醋,會嫉妒,對方過得不好,因你愛過,也會為ta發愁。
所以,分手就別見,別聯繫了,更別做所謂的「假朋友」,那樣真的是自尋煩惱,當然,如果都沒有愛過,你們因為一些利益,還想再繼續保持曖昧關係,那就請自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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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為什麼「挽回」大多都不成功?這裡給大家分享一個案例:
張猛跟孫倩是兩對曾經讓人羨慕的情侶,從大學到畢業工作,足足談了有5年多,這5年多,兩個人因為一些瑣事,吵過,鬧過,也提過分手,但最後都和好了,但唯獨那一次,兩個人是徹底的說再見。
究其原因,就是張猛在疫情期間,沒有回來,被隔離了,兩個人只能開始短暫的異地戀,這個過程的等待對孫倩來說,是漫長的,恨不得馬上就跟自己的對象在一起,可奈何疫情原因,出不去,只能在家跟張猛打電話,發視頻。
而張猛,因為在異地,耐不住寂寞,做了對不起孫倩的事,跟別的女人發生了不正當關係,本以為這事能一直瞞着,但是張猛出軌的那個女人卻把事給捅了出去,把她倆好的事告訴了孫倩,這讓孫倩如遭雷擊,那個女人為什麼要告訴孫倩呢?
原來,她是一個拜金女,跟張猛在一起的時候,張猛許諾了她一些東西,比如買個名牌包,買部蘋果手機,但是張猛都沒有兌現,拿疫情期間自己沒有工作,囊中羞澀為藉口,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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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那個女人很生氣,腦子一熱,破罐子破摔,就趁張猛睡覺的時候,拿他手機把這件事告訴了孫倩,孫倩得知後,第一反應就是質問張猛這事是不是真的?面對各種證據,張猛無法抵賴,只好承認,說自己犯了原則性錯誤,說他是被動的,不是主動的,是那個女人找的他。
從這個案例分析,我們可以知道:
並不是所有的挽回都可以,具體的挽回還要看具體的分手原因,如果對方確實犯了原則性錯誤的事情,那麼挽回基本是沒用的,再怎麼努力也是徒勞。
如果分手原因,是對方沒車沒房,父母不同意,那麼,再去挽回的時候,就必須滿足之前沒有的東西,當然,這個過程也不保證是百分百成功,看要看另一半是否戀愛/結婚,有沒有處在單身狀態,對你還有沒有感情,沒有感情,不喜歡你的人,你做什麼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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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也有很多人,教大家怎麼去挽回,要提升氣質,改變外在形象,除此還要控制情緒,多說甜言蜜語,死纏爛打等等,堅持一段時間,女人對這樣的「攻勢」就很快心軟了。
但這些真的有用嗎?說實話,沒什麼用,一旦分手,隨着時間的推移,很多東西都在改變,包括愛,這點你必須得看清。
總而言之,分手後,通常是很難挽回的,雖然你不想承認,但事實就是如此,如果人家都有新歡了,你還去挽回,那麼請問:你是想插足做「第三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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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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