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夫妻,在婚姻過程中都已經過得很不幸福了,可是他們依然很痛苦的生活着,甚至在外人看來這種婚姻最好的解決方法應該就是離婚,在一段婚姻中,夫妻矛盾積累到什麼樣的程度就該離婚了呢?
一、總拿離婚說事
夫妻之間小吵小鬧是正常的,床頭吵架床尾和,但這正常的前提就是必須有一方主動認錯或者雙方互相謙讓和好,有的夫妻經常會為了一些生活瑣事爭吵不休,每一次的吵架總想分出勝負,都不會讓對方,甚至會大打出手,衝動的背後就是喜歡拿離婚說事,或許一開始真的沒什麼,但是時間長了之後離婚自然而然就水到渠成。
二、感情淡漠,行同路人
有的夫妻除了一些必要的與孩子有關的事情,其他一概無話可說,一個月難得說上幾句話,關於個人的事情,關於情感的事情,關於婚姻的維繫,統統沒有話說,比陌生人還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這類婚姻無需堅持,早點離婚對大家都好。感情是維繫夫妻關係的紐帶,如果夫妻雙方毫無感情可言,既沒有噓寒問暖,也沒有互相關心,雙方眼裡心上都沒有了彼此,還是好聚好散,各自尋找幸福的好。
三、沒有愛情的婚姻
沒有愛情的婚姻,兩個人很少溝通,彼此在一起就是湊合。這樣的婚姻,一旦有一方有了喜歡的人,就很容易背叛婚姻。沒有愛情的婚姻,很難能熬的下去。
四、家暴
如果在家暴的婚姻中不選擇離婚,又發現對方的家暴傾向很難遏制,那麼以後的自己,只能看到時時刻刻會被對方打翻在地的情形。那種活在恐懼害怕的日子裡,會將一個人摧毀的,不是得了憂鬱症,就是神經衰弱而夜夜難眠。這種婚姻自己還不離不棄的話,只能說這個人有受虐傾向的變態性質!而且還會讓身邊所有認識的人,都看不起你!
五、遇事就吵
最失敗的婚姻,就是三觀不合,彼此的價值觀不同,雙方又沒有任何的容忍度,因為一丁點的小事開口就吵,什麼話最刺耳,什麼話最難聽,什麼話最能傷害到對方,就會說什麼,隨意蹂躪對方的尊嚴。如果雙方已經到了這樣的程度,還是建議你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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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