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家裡就窮,因此我初中畢業後就開始在一個工廠打工,這一做就是十年,這些年通過一家人的齊心努力,家裡蓋了新房,也有一些存款,父母最着急的是我的婚事,相親了幾個,要麼人家看不上我,要麼我沒看上人家,就這樣一直拖着。
其實我心裡有喜歡的人,她是兩年前來我們廠里上班的,那時她才離婚一個月,由於離婚後要生活,就來到了我們廠里,她被分配到了和我同一個車間,我和她每天都在一起上班,慢慢的就混熟了,對於她的經歷,我非常心疼。
慢慢地我們倆日久生情,墜入到愛河中,沒多久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我父母知道後極力反對,我父母說又不是娶不到老婆,幹嘛非要娶個二婚女人,說出去名聲不好聽,讓別人笑話,而且我還沒有結過婚,說出去非常丟人。
再加上我父母得知女友還有個四歲的兒子,更加不同意讓我們倆在一起,不想讓我結婚之後給別人養兒子。甚至我媽媽還到廠子裡找女友勸她離開我,讓她這個離異女人不要耽誤我,可能我媽說的話有點難聽,女友主動向我提出了分手。
但是我已經認定她了,不管父母如何反對,我堅持要娶她。那年春節過後,爸媽很鄭重地找我談話,說無論從哪一方面都無法接受一個離異的帶孩子的女人做我的女朋友。他們再三說女朋友,而不提媳婦,就是讓我知道,她連做我女朋友的資格都沒有。
我知道他們是說狠話,就想等他們氣消了想通了,接觸時間久了,了解到她是個好女孩兒後,會接納她,還會喜歡她。現在我已經從家裡搬了出來,並且和她同居在一起,相信總有一天我爸媽會接納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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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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