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見的分手原因應該就是性格不合吧,可性格不合的兩個人真的該分手嗎?性格不合難道就不能磨合嗎?還是說因為兩個人都沒有那麼愛對方,所以最終只能以這樣的理由分開?
「性格不合」簡直成了分手的最佳理由排行榜第一名,哪怕是已經攜手多年的夫妻,在離婚時也一定少不了這四個字。性格不合到底是什麼意思?
其實,所謂的性格不合,就是你的這個習慣我看不順眼,我的這個做事方式你不喜歡。於是兩個人很容易產生矛盾,很容易爆發爭吵。
其實這都是很正常的,畢竟家庭教育背景和成長的環境不同,這就導致每個人的觀念和做事的方式角度不同。如果真的出現觀念完全相同的兩個人,那才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不過,感情結束的時候,「性格不合適」往往都是藉口,其實真正令人想要分手的並不是他說的「不合適」,而是他不想再包容你的「不合適」了,你也不想繼續委屈自己了,於是你們分手了,最終的理由就是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這四個字根本不是不能繼續在一起的理由,這世界上的每個人的性格都不同,沒有天生各方面性格都能互補併合適的。也許你們之間有些方面是合適的,但一定是有不合適的地方。
所以說,如果這個人真的愛你,你倆性格需要磨合的地方,他就會為了你去改變,所有的以性格不合為理由分手的,大概都是不那麼愛吧。
每個人在決定開始一段感情的時候都要慎重,你要考慮清楚,不要因為一時的新鮮就和對方在一起。這樣的話你很容易變心,很容易忍受不了對方的缺點,很容易傷害對方。
尤其是對女生來說更是如此,男生不要隨便和一個女生在一起。女生和你在一起只會越來越愛你,她在你一事無成的年紀願意和你在一起,願意陪你去奮鬥去努力,只要你對她是真感情,再難熬她也會堅持的。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那你就更不能傷害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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