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感中的問題,似乎都存在這樣的一種矛盾。就是明明相愛,為何要互相傷害?
那麼,什麼是愛?自古以來就沒有一個定論,至少愛原本是一種相互滋養,卻在現實中變成了相互中傷。
這裡面有一種感受是當事人自己的界定,或許這個界定並不是她想要的樣子,但是卻一直在影響着她的愛與關係。這個界定就是:只有把你變成我心中想要的樣子才證明我們是相愛的。
《我的前半生》中,唐晶說:「我在努力的活成他喜歡的樣子,準確的說是我認為他喜歡的樣子」。這句話很生動的詮釋了,我們都在用一種方式讓別人活成自己內心的樣子,以為那就是愛,其實那只是你認為的愛。
每個人都有一種關係模式是只屬於自己的,是獨一無二的,其他人永遠不可能完全一樣。往往相愛又互相傷害的人內心中都有兩種聲音,一種是我認為我愛的人不夠愛我。一種是我對於感情一旦靠近以後的不適應。
那麼,在這樣的模式中她就會去證明自己模式的正確性,就會讓另外一個親密的人扮演心中的這樣的角色,會去證明你是不夠愛我的,這個時候就會發生許多沒必要的爭執。因為要想證明一個人不夠愛自己的方式簡直太多了,可以隨手拈來。
比如為何加班不早點回家,比如過節日不給我買禮物,比如總看電視不看我等等。然後就會各種吵、各種鬧,各種彆扭,然後就會真的讓對方心思放在別處不那麼愛你了。
這裡面已經有了一個界定,這個界定就是你不能太愛我,太愛我我會受不了。
那麼一旦關係親密了就會不適應,就會有一種「被侵入感」,就像一個適應了酷暑環境的人一吹空調就會感冒、生病。必須要有一種距離感才可以接受,而「出軌」那部分情感就是一種距離的介質,滿足了親密不能的秘密願望。
而在大腦層面你是難以接受的,就像明明知道吹空調可以緩解炎熱,但是依然會生病一樣,生病的過程就是互相傷害的過程。
只有通過生病你才可以把炎熱和空調聯繫起來,只有通過傷害你才會把愛與距離聯繫起來。這是一種扭曲的狀態,是早年關係的殘留,它本不應該出現在現在。
出軌這件事情,首先你要看到真實的自己,否則傷害就會持續。
一個人無法真實的看到自己,是一種悲哀。就像你永遠也無法看到自己的眼睛,只能通過鏡子來看到一樣,那麼心中的某一部分你也無法看到,是需要透過類似「老公」這樣的角色看到。
而這樣的看到會給你們的關係注入一種新的經驗,不會讓他持續的在你的角色扮演里焦頭爛額。
這樣的體驗必須是一種安全的、親密的。而且這樣的體驗是需要時間的,讓你慢慢發現自己的模式是如何影響着你的生活,讓你慢慢發展出更加健康的、自由的、具有適應性的經驗,才會讓曾經在你生命里扮演的某個角色的人抽離出來,做真實的自己。
只有兩個真實做自己的人格,才有可能交集,才有可能相愛,一切的不真實感都是一種阻礙,在阻礙真實關係的進一步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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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了解了一下,是我朋友給我推薦的,很靠譜,推薦大家情感有問題的可以嘗試一下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