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本來應該給我們家十萬塊錢彩禮的,但是婆婆卻向我們哭窮說沒有,之後她又給老公買了十多萬的車,所以當時說沒錢也是假的,為此我很生氣。
我和老公是在一場招聘會上面認識的,我們兩人都是大學畢業,想應聘一家公司,當時他們只剩下最後一個名額, 但是我們卻是兩個人,最後他將這個名額讓給了我,對此我非常的感動,當晚我請他吃飯,也算表示對他的感謝。
從那以後我們兩人成為了朋友,平時會一起出來吃個飯,沒多久他也找到了一份合適的工作,我們兩人都是剛畢業的學生,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打拼,沒有什麼依靠,所以我們的關係走的越來越近,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表白,我沒有過多的遲疑,就答應了他。
我們在一起之後,他對我很好,我比較懶,下了班之後,回到家就是想休息,家務和做飯基本上都是他來做,對於他我很滿意,唯一讓我覺不好的地方就是,我感覺他基本沒有什麼獨立思考的能力,不管什麼事情做不好了,都是打電話問他母親,為此我說過他很多次,但他就是改不過來。
跟老公在一起整整三年後,談婚論嫁時,我們家向他們家要10萬彩禮。這10萬彩禮在我們這裡並不算多,我們這邊嫁女兒基本都會收10萬左右的彩禮。但沒想到婆婆說什麼也不願意給,她一個勁兒地向我們哭窮,說什麼帶大老公不容易,現在又全款給他買了房子,家裡實在拿不出10萬了。
我就呵呵了,他們家的確全款買了房子,但跟我有什麼關係?要知道,新婚姻法已經改了,誰出資,房子就是誰的。就算加上我的名字,這套房子也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我只有居住權,沒有使用權。女人都需要安全感,而現在唯一能夠給我安全感的只有彩禮。
既然他們家不給,我們也不能硬來。畢竟跟老公在一起三年,想着也不能就這樣分手,所以我就答應了結婚。結婚以後婆婆興高采烈,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就給老公買了一輛12萬的車子。我這就徹底生氣了,她說他們家買了房子,沒錢,我可以理解,可他們明明有錢,卻向我哭窮,故意不給彩禮,這就太過分了。
因為這件事情,我生了很久的氣,跟老公冷戰很久。並且婆婆不願意給彩禮錢的事情,讓我爸媽非常的不高興,媽總覺得這樣白送了個女兒給他們家,也覺得婆婆家沒有給彩禮代表他們並不重視我這個媳婦,在這樣我爸媽心裡很不願意接受他們的情況下,我依然嫁給了老公,老公對我很好,很疼我,很體貼。
可是我每次回娘家,我爸媽甚至我的親戚們都在討論我婆婆沒有給彩禮給我媽的事,慢慢也讓我覺得這樣爸媽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是否是應該在我嫁人的時候,婆婆應該給彩禮金呢,由此讓我對婆婆都是一大偏見與看法,可是必竟我已經嫁過去了,這樣會影響我和老公的感情。
慢慢的我發現婆婆對我也不錯的,每次我們回家,婆婆總是挑我喜歡的菜來做,因為我一直對菜很挑,也會有意無意的問我爸媽還好不好,奶奶好不好這些,我感覺婆婆是一個善良的老人,可是我媽他們就覺得我婆婆是一個很吝嗇的人,後來我做月子是婆婆照顧我的,慢慢我才了解,婆婆受過很多苦。我才開始理解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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