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離婚的時候,孩子判給了前夫,但是他工作太忙沒時間照顧孩子,我就將孩子接到身邊照顧,前夫每個月給孩子撫養費。可是自從前夫再婚之後,他卻不來看孩子了,原因是他的二婚妻子不允許他看孩子,甚至連撫養費也越來越少。
我和前夫離婚並不是因為誰背叛了誰,而是我們之間根本就沒有感情基礎,從相親認識到結婚不過短短半年的時間,婚後我們又立刻要了孩子,根本就沒有在一起溫存的時間,很多時候我們都像個陌生人一樣生活。
我以為我這輩子就要這樣過下去了,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受不了這種沒有感情的婚姻,我希望能夠有個知心愛人陪伴我。在孩子四歲的那年我提出了離婚,前夫想都沒想就答應了,看來他和我一樣備受折磨。
和平離婚之後孩子留給了前夫,但是他因為時常要出差,根本就照顧不好孩子,於是我將孩子接到身邊照顧,所有的花費都是前夫出,而我新認識的男友也不介意我帶着孩子,對我兒子非常疼愛,這種生活讓我很享受。
我沒想到前夫會那麼快再婚,我見過他的新婚妻子,第一眼我就明白這個女人我不喜歡她,但我還是祝福前夫能夠幸福,我以為現在他結婚了,應該把孩子接到身邊了,我和男友為此還有點捨不得孩子離開。
可是再婚後的前夫看孩子的時間越來越少了,甚至有的時候一個月都不見一次。我找過他,提出如果他不想要孩子的話,可以把孩子的撫養權給我,這也是我和男朋友的意見,但是前夫拒絕了,說孩子不能給我,讓我給他一點時間。
現在前夫給孩子的撫養費也越來越少,我和男友準備結婚之後將孩子的撫養權要回來,既然他的二婚妻子不願意養孩子,我很樂意讓孩子永遠待在我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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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