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婚買房的這個問題一直圍繞在要結婚的小情侶心間,不知道買了房子到底該寫誰的名字,而且因為這個問題發生過無數次的爭吵,甚至有些人還因為房子的問題分了手,那麼這件事情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好多的女生說,婚前買房子就應該寫自己的名字,因為婚姻是有風險的,男人也是不可信的,萬一他哪天出軌,跟着小三帶着房子走了,自己就什麼都沒了,落魄的被趕出家門,生活將變得毫無意義。所以這也是為了讓自己有安全感,才寫了自己的名字。
但是,男生就不會這樣想,他們覺得房子應該寫自己的名字,一方面他的父母支持他們這樣做,因為這樣能夠留下來給自己的孫子;另一方面房子是他們辛辛苦苦一手供起來的,女方沒有出過一分錢,結婚的時候就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那這不就是無理取鬧嗎?誰又能接受這種無理的想法呢?所以兩個人才會協商不成。
其實小編覺得房子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畢竟結婚以後就成了雙方的共同財產了,不能歸一個人所有,如果兩個人是真心相愛的話,房子就應該是共享的。而如果你們結婚之後還要還房貸的話,那么女方一定要出錢,只有這樣你們才能算的上是同甘共苦的夫妻。
你之所以會因為買房子的問題跟你的另一半吵起來,是因為你們之間缺乏應有的信任感,而這種信任感會讓你們兩個人都喪失對愛情的信心,讓你們失去人生的方向。所以為了你們兩個人能夠不產生分歧,好好地在一起,一定要學會信任對方,給對方足夠的愛,只有這樣兩個人才不會為物質所惱,為生活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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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