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我們之間的婚姻是一見鍾情,可是直到離婚那天,我才明白,這不過是他給我營造的假象,其實從一開始我就能發現的,是我太過於自以為是,不聽爸媽的意見,最後的結局就是害了我自己。
高考那年填高考志願的時候,我本想要去藝術類的院校,但是我母親想要我繼承她的衣缽,「建議」我去學醫。雖然我知道自己不是學醫這塊料,可我還是聽從了母親的話,報考了醫科大學。畢業後,我在母親的安排下進入了社區醫院。平常工作不像其他大醫院那樣忙,但也足夠養活我自己了。
我一直很滿足這樣的自己,雖然在別人眼裡看來十分沒出息,可我這人就是這樣,覺得這樣被安排的生活也沒有什麼不好。後來我到了適婚的年紀,我沒有男朋友,於是就聽從母親的建議去相親,因為姑姑的關係認識了陳立。陳立比我大一歲,我們兩個人條件相當,我對他也算一見鍾情,所以也就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我和陳立在一起後,全家人都非常高興,都希望我和他能夠快一點定下來。在我爸的思維里,女兒到了適婚的年紀就要有一個自己的家庭。所以當我將陳立介紹給家人的時候,他們都幾次三番地催促我們趕緊去結婚。
雙方家長見面,商量彩禮、陪嫁,首飾、還有婚宴酒席和婚紗照。出於意料,兩家人出奇的合拍。陳立的媽媽答應我們家,等我們結婚就給我們安置一套市中心的婚房。我爸媽聽後非常滿意,笑得合不攏嘴。昨天我們一行人去看房子,我的准婆婆把我們帶到了新房子。那是個四室兩廳的大房子,新裝修的很奢華,當時我爸媽就認為這套房子是我們的婚房。等到下午,我婆婆又把我們帶到了另外一套房子,這是個老小區,周邊環境比較複雜,房子是兩居室,沒有任何裝修,地面也是水泥。這一看,我和我的父母都傻眼了。別說百萬的婚房,這房子連我家裡的房子都比不上。
後來我婆婆說,上午看到的那個房子,以後用來出租,得來的錢給我和陳立。下午看的房子才是我和陳立的婚房,用婆婆的話來講,現在我和陳立還沒有孩子,住在那個大房子裡比較浪費。這樣省下來的錢可以貼補我和陳立的家用。
我爸媽就覺得自己被愚弄了,認為男友家做的不厚道。好在,我和陳立兩個人不是很在乎,最後還是結了婚。
可真走進了婚姻,我才慢慢察覺到自己的婚姻有點問題。這件事雖然有點難以啟齒,但是問題確實存在,我和陳立結婚快一年了,他都從來沒有碰過我。其實,我和他剛交往的時候,我就覺得有點奇怪,不管我和陳立多親密,他都沒有越過最後一道防線。那時我以為是沒結婚,他尊重我。可是如今結婚都快一年了,他也以作息時間不一樣為由,自己睡到了小房裡,從來沒有和我有過肌膚之親。
我後來才慢慢明白,陳立是因為從來就不喜歡我,所以才沒有碰過我。我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向他提出了離婚。陳立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我現在覺得,從一開始,其實我就不應該嫁給他,因為對於我自來說,幸福是掌握在我自己的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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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