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面對喜歡的人時候,會不由自主的為對方改變,畢竟是自己喜歡的人,所以會特別想要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不過不要刻意去改變自己,否則會喪失原本的自己。
當一個人喜歡上另一個人,他會為此做出改變從而適應對方,這也是喜歡的主動性,而且喜歡一個人為什麼不可以因為對方做出改變呢?
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畢竟這個過程比較漫長,是在與對方相處過程中一點點改變的,如果讓我立刻作出改變,我覺得很難,其實在這個過程中,對方也會一定程度上為自己做出改變。
我有自己的性格,性情,生來的性格,是不可能改變的,心裡在乎一個人,更多的是願意為對方做一些事情,就是這樣。
而費勁心思去做對方喜歡的事情,甚至去做自己討厭的事情並不是這樣的,這種改變是刻意的,完全沒有必要。
我認為,喜歡你的人,不會因為你像誰,而喜歡你,而是因為你是誰,總擔心對方有某一天不愛自己,其實是內心缺安全感的表現。
當你自我感動討好對方的時候,卻忽略了一個最初的事實:當初對方愛你的,是你和他人的不同,而不是你和他人一樣。
為了自己喜歡的人,做出一些改變,是可以的,前提是不要失去原本的自己,否則這段感情註定是不會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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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