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我的感情問題,我和爸媽鬧翻了,並且從家裡搬了出來。雖然我知道我的做法有點傷爸媽的心,但是我不想讓他們插手我的感情,我不過是喜歡上了一個離過婚的女人,再說她也沒有孩子,我爸媽為什麼就不能答應我們在一起?
我和女友是在朋友聚會上認識的,當時我對她一見鍾情,問朋友要她的聯繫方式時,朋友告訴我她離過婚,有過一段不到一年的婚姻,朋友讓我想清楚。我不是一個思想保守的人,覺得有沒有過婚姻不重要,只要沒有孩子就行,在得知她並沒有孩子的情況下,我開始追求她。
一開始,對於我的追求她挺抗拒的,她覺得自己是個離過婚的女人,不適合和我在一起,一直勸我找個沒有結過婚的女孩在一起。好在我並沒有放棄對她的追求,追了她大約三個月左右,她才答應和我在一起,當她答應我的那一刻,我真的高興的瘋了。
和她在一起的事情,我並沒有告訴父母,我還沒有想好怎麼讓父母接受一個離過婚的兒媳婦。可我們這個城市太小了,哪哪都有有關係的人,在一次我們逛街的時候,恰巧碰見我媽的老朋友,而我媽的這個朋友正好是女友前夫的親戚,認識女友。
就這樣我找了一個離過婚的女人這件事,被我父母知道了。父母嚴令禁止我們在一起,一直勸說我分手,甚至還找到女友,讓她離開我。女友本來就對我們這段感情不抱希望,現在我父母從中攪和,她執意要和我分手,說不想拖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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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