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嚮往轟轟烈烈的戀愛,其實這種戀愛狀態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戀愛就是每天像過日子一樣,平淡而且真實,這種狀態應該是每個人所嚮往的。
好的戀愛就是漸漸有過日子的感覺,像朋友說的那樣,比起看電影你們更常逛超市,比起每次約會都隆重打扮,你們選擇素顏相見,比如你一身運動服,他穿很舊的牛仔褲。
比起吵完架發朋友圈,拉黑或者找朋友哭訴,你們更想稍微獨處一下,因為都確定了不想離開對方,也不需要以什麼刻意的動作引起對方的注意,期盼一些漂亮儀式的光顧。
你們變得再無drama,對彼此的疑惑很少,懂得分寸,現在你們之間的生態是平衡的,沒有一味的付出和貪婪的索取,你們知道怎麼恰到好處地跟對方相處,不是取悅,是自然而然。
這就是長時間打磨出來的東西,可以叫默契,可以叫感應,可以叫心照不宣,可以叫不費力氣。
你曾經作天作地想跟他每天西裝晚宴,後來還是被一句他說的你穿最簡單的一身就很好看打動。
誇你年輕有為的人很多,但他知道你是個「心裡很破碎」的人,他一指出來你就覺得完完全全被看透。
你以前說談什麼戀愛啊,誰都無法讓我快樂,但他在小飯館講的普普通通笑話讓你第一次有了,我要跟他一起生活的念頭。
你們倆之間的,是真正的自然,真正的懂,真正的互相欣賞,這太溫暖,所以你開始想跟他過最凡人的那種生活。
開始沒了那些儀式,不再隨手儲存漂亮的話,忘記所有擺拍的浪漫,開始真正地從對方這個人身上,品讀到相愛的意義。
電影《怦然行動》裡有這麼一段:「有些人外表平庸,有些人外表華麗耀眼.....但是,你總會遇到一些人,由內而外的散發出彩虹般的光芒,一旦遇見過,別人對你來說都不過是浮雲。」
在這裡所說的「由內而外散發出彩虹般的光芒的人」TA不一定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帥氣的人,TA可能只是有着溫柔的酒窩,微微一笑能讓你身陷其中。
TA還可能有着深沉內斂的沉穩性格,帶給你溫暖的臂彎,可能你們呆在一起很舒服,沒有太多的糾結。她可能領着比你高的工資,而甘願走進你家的廚房。
他可能在外頭叱咤風雲,而回家又拿起拖把,她在外人眼中可能是無所不能的女強人,遇你而轉瞬變成了小女人,他可能是手握生殺大權的大領導,回到家又拿起了切菜刀。
你們在外人眼中各有特色,後面長成了夫妻相,心臟跳動的頻率也趨於同步。你們冥冥之中有着看不見的血脈相連,又各自呼吸着自由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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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