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跟老人是最煎熬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的照顧,老人失去了他們最疼愛的孫子。無論孩子判給誰總有一方會想念,如果老人想孩子了強行住在以前的兒媳婦家合理嗎?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特別夫妻之間的各中瑣事,處理不好就會令自己徒添煩惱,最近小張就遇上了一件煩心的事,本來夫妻離婚了,雙方各自組建新的家庭,就是兩家人了,生活互不打擾才對。離婚都九年,前夫的父母卻住進了自己家裡。原因就是想看看孩子。
但是小張沒有同意,因為當初就是這兩個老人聯合老公把自己和孩子趕出家門的,現在又妄想來看孩子,這是不可能的。可是小張不同意他們就住下了,而且住下之後就不願意搬走,特別是老人的一些生活習慣讓小張難以接受。小張把一樓讓給了他們,自己居住在二樓,老人平時喜歡在外面撿一些廢品回來,儲存多了再一起賣掉,經常家裡被弄得亂七八糟,特別是夏天家裡異味也非常重,嚴重影響自己的生活。
他們的目的就是讓小張受不了,然後讓他們看孩子,但是孩子已經被她送到娘家了,如果想去探望還要買車票。小張勸他們回去,但是他們說:「不回去,這次一定要見到我孫子。」
最終小張生氣了,她說:「沒離婚之前總受氣也就算了,你們總說我這做不好,那做不好,一味地偏心兒子。好了,我不想再委屈了,已經選擇了離婚,為什麼你們還不放過我?當初可是你們把我趕出來的,還說老死不相往來!」他們聽了之後不自覺的低下了頭,一直在說對不起。
後來小張又說:「孩子3歲前一般都判給親媽,幸好我有收入,在家可以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工作,生活雖然辛苦了一點,但是很自由。孩子還有半年就可以上學了,到時,我有更多時間工作,收入會更高。我不希望你們再來打擾我的生活,看也不行。」後來他們就收拾東西走了。小張說前公婆的這些舉動讓自己覺得很難受,明明是他們嫌棄自己在先,現在離婚了卻要來粘着她和孩子,當自己是玩偶嗎?想丟就丟,想撿就撿。
小編也覺得這種情況不應該答應。想來看可以,你得道歉,也不能住在這裡,更不要妄想過來帶孩子走。萬一經常給孩子洗腦,或是又有什麼摩擦不好收拾。畢竟你們現在是兩家人了,沒有理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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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