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經歷過人的眼裡,離婚就是感情不存在了,對方提了離婚,那就離了吧。因為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既然人和心都留不住了,何必在苦苦糾纏在一起呢。其實我想說的是,離婚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有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的!你知道嗎?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其實對於這一點我就感受到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對於女性朋友的保護,大愛呀。這條法律出現以後,能夠保護多少姐妹在待產期間遭遇拋棄的情況。
2. 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時衝動下提出的,所以經過法院審查後發現雙方感情並未破裂,雙方經過一個冷靜期,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規定六個月之內不能再起訴實際上就是要給雙方這個考慮的時間,所以這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3.配偶是軍人。夫妻雙方要是有一人在服兵役,這種情況是不允許離婚的。軍人這一職業本身就帶着許多局限性,聚少離多都是正常的,為了保障軍人的婚姻權益,在軍人服兵役期間,配偶提出的離婚是不被允許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其實這個就很好理解了,本身夫妻的感情並沒有破裂,如果強制性申請離婚的話,這個也是不允許的。
5.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面對這種特殊人群,國家還是採取了保護措施,所以如果你有精神病史,你老公提出離婚的話,你可以向法院提交病史,這樣婚就沒有辦法離了。
6.被逼迫或者脅迫離婚。結婚是兩個人你情我願的事情,離婚也是一樣的,所以如果出現破逼迫離婚的話,也是不被允許的,不要因為害怕對方報復,就妥協答應對方離婚,姐妹們記住法律保護着我們在。
婚姻需要兩個人的維護,可是當這段婚姻確實無法再繼續下去的時候,那麼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絕不能再讓自己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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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專業的一個情感機構,我一個朋友在那裡諮詢過,服務很貼心!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