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的婚姻,雖然嚴格來講算不上「扶貧式婚姻」,但和其他人的婚姻不太一樣,因為我作為女方也花了不少錢在結婚這件事上。
彩禮我沒要,房子也沒要求他們家買,而是我和前夫各自承擔一半。本來我以為這樣的婚姻會順順利利,可結果卻是:在結婚這件事上,我雖然沒有扶貧,可是結婚之後,婆家人卻開始要求我扶貧了。
因為剛結婚的時候跟婆家人不熟,我又是個「前置信任」的人,可以說是一開始對誰都好。我以為我對婆家人好,他們也會對我好,可他們的做法卻是:仗着我好說話,就不停地索取。
他們一開始是試探性地索取,在一些小事上沒錢就問我要。此時的我沒有防備之心,所以就來者不拒,而這樣做的結果是:他們發現不管怎麼問我要錢都行,於是胃口就漸漸變大了。
什么小叔子的學費,什么小姑子買化妝品,買衣服,買鞋子,吃飯等等,全都問我要錢。直到有一天我看到我的花費賬單,我才知道我已經為婆家人花了不少錢了。
我自己平時都不怎麼捨得花錢,都不怎麼捨得買名牌,可是自從我嫁過去之後,婆家人就只買名牌,什麼貴買什麼,完全是把我當成提款機或者說是搖錢樹。
我不想繼續任由婆家這樣算計我,就求助我前夫,讓他管管婆家人。結果他的話讓我大失所望:「他們又不是問我要錢,我怎麼管?更何況,他們是我的家人,我怎麼開口?說不讓他們花錢了?你覺得可行嗎?如果是你的家人,你好意思這麼做嗎?不就花你點錢嗎?有錯嗎?我不管,要管你自己管!」
所以,那一刻我決定離婚了,告訴他,「好,既然你不想管,那就別管了,我們離婚吧!想扶貧你自己去扶貧吧!」
他沒有挽留我,我們就這樣離婚了,因為剛結婚沒多久,所以沒什麼婚後財產好分,只是把原來買房子的錢平分了。
可笑的是,我和前夫上午剛辦完離婚,婆婆下午又開始算計我了,「兒媳,轉8千給我,我買衣服!」
我理直氣壯告訴她,「阿姨,扶貧結束,已經離婚了!」然後我就把電話掛了!
本來我在離婚之後決定徹底和過去劃清界限,不想再想,不想再提。但是受了那麼多委屈,總感覺不說出來,窩在心裡很難受。現在說出來之後,我心裡舒服多了,就從今天開始吧!過去的事我不想再去提及,之後再對待婚姻時,我必須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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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