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之後,不少的情侶會選擇留下對方的聯繫方式,尤其是微信,然後在不為人知的時候,偷偷翻看對方的朋友圈,想要了解對方的一舉一動,可是這樣做,只會更加放不下,還不如直接刪除,來得痛快!
愛一個人確實是不容易的,誰也不知道,愛最終是否就一定修得正果,走進婚姻的殿堂,有時也會偶爾有些矛盾,甚至分分合合,總不是順順利利的,而很多事情都讓我們感到莫名其妙或者難以理解,不明白愛情這東西到底什麼時候還在,什麼時候就已經失去了。
有人說,朋友圈是殘忍的,在朋友圈那頭思念是無情的,是沉默的,是孤獨的,隔着屏幕,你永遠無法去洞悉這個人的喜怒哀樂。你每天日日夜夜的翻看朋友圈,傷心難過,那麼他呢?無論做什麼,都不會拿出一分一秒時間來翻看你朋友圈。
我想說的是,其實人家已經放下,而你心中依然有愛或者依戀,當然依戀有時不一定是愛,只是不甘心失去或者心中存在一些困惑,希望得到一些答案,如果依然想知道他為什麼會離開,不管是哪個原因都是自找煩惱,自我虐待。
薛之謙的《演員》有一段歌詞:「可你曾經那麼愛我幹嘛演出細節,我該變成什麼樣子才能配合出演,原來當愛放下防備後的這些那些,都有個期限。」給自己一個期限吧,半年,一年,三年也好。只要期限一足夠,就別看前任朋友圈了,好嗎?
也不要在乎屏蔽不屏蔽前任朋友圈了,多愛的人,多不捨得的人,在閉幕的時候,都應該有一個期限。這期限,算是放過他,也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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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求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