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神聖而偉大的,不過,很多夫妻沒了感情之後,都會選擇離婚,那麼,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會不會影響自己的相關利益,吃虧在哪呢?
女方主動提出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確實就比較被動了,其次就是關於扶養孩子的權益。
離婚的時候,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就不得不放棄一些財產和利益,而女方提出離婚,往往不僅僅是自己的問題,通常情況下,男方必定也是有難以推脫的責任的。
所以,女方主動提出離婚是非常吃虧的。
但是如果上了法庭,在分割財產上,並不因誰先提出離婚而少分一些;夫妻雙方無論誰先提出離婚,都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中,原告、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法院在處理離婚財產時,不是看誰提出的離婚,而是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秉公而斷的。
另外,離婚是基於雙方的自願,若其中一方對夫妻感情破裂具有過錯的要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若雙方對婚姻關係的破例不存有過錯的,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是否賠償不一誰先提出離婚,而是看雙方是否有使婚姻關係破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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