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人想離婚,但是捨不得自己的孩子,覺得自己如果放棄了這段婚姻,那麼孩子將會離自己越來越遠。面對這種情況你該怎麼呢?
1、婚可以離,但是孩子不能不管。想要離婚是人之常情,當一段感情破裂,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只有離婚才是最好的選擇。
已婚人士有了孩子以後,離婚似乎就變的非常困難,因為離婚必然對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如果日子還可以繼續,不是非離不可,那麼要多考慮一下孩子的感受的;如果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必須離婚,這個時候只能最大程度的降低對孩子的傷害。
2、好好溝通、大膽處理。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人的命不要靠天來註定,好好考慮下自己,明確的和老公溝通一下,以便做出最正確的選擇。既然生活的壓力給了你,你就要大膽的來處理好這個事情。
3、不要去逃避。既然已經嫁了這個人渣,就不要刻意去逃避,要能發的面對生活所賦予我們的一切,調整好心態,找出最正確的處理辦法,或許柳暗花明又一村。
4、給孩子一份美好的「約定」。如果孩子不能跟着你,那麼你也不要一走了之,最起碼給孩子一份美好的約定,哪怕是善意的謊言也好。最起碼能讓孩子在沒有爸爸或者沒有媽媽的時候能有一份念想,比如可以告訴孩子你要出差很長一段時間,讓孩子乖乖聽話等你回家。這樣孩子也不至於那般失落與絕望。
值得注意的是: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
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百分之20到百分之30之間。
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結婚多年,每個人的心智都越來越成熟,明確的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樣的人生。結束一段感情,比開始一段感情更加困難,但還是有些人選擇離婚,因為真的過不下去了。不過你要記住婚姻不是人生的主要部分,在婚姻中不斷成長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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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