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小三這些頭銜對於我來說都不算什麼,因為我愛他,雖然我愛的很卑微,但是沒有辦法,我控制不住我的心,自從見到他第一面的時候我就喜歡上了他,這個讓我想追隨一生的男人。
雖然他給不了我名分,但是能給我激情,雖然不能讓我遠離煩惱,但是能夠讓我快樂。他是我交的這幾個男朋友中最懂我的人,可這個人卻結婚了。
我曾經極力的爭取過他,想讓他跟我在一起,然後跟自己的老婆離婚,但是他不願意,因為他的太太也很愛他,感情不亞於我,他們很幸福,跟我在一起實屬巧合,所以他最終決定放棄跟我的這段感情。但是我不同意,在我的再三央求之下他同意了,並且告訴我,不要打擾他的家庭,我答應了。
我們的關係一直維繫到現在,我厭倦了,所以我決定放棄,他也同意了。但是我有一個條件,那就是讓他陪我最後三天,一心一意的陪着我,這三天裡他要完全放棄自己的老婆、孩子,他同意了。
天亮了,我們各自安好,穿上衣服之後形同陌路,我再也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我,然後永遠不會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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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