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感情面臨破裂,彼此對婚姻失去信念的時候,離婚成了很多夫妻的不二選擇。當今社會狀態下,夫妻二人分道揚鑣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了,對以後的生活也基本不會造成影響。
但真正的婚姻破裂不只涉及到感情的結束,也包含了很多現實的瑣碎,比如孩子的撫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等等。但實際上這幾種屬於妻子的東西,即便你們共同經歷了婚姻,分手的時候男人一樣也帶不走。
1、屬於女方的婚期財產
顧名思義就是在結婚之前女方名下的一切資產,包括所有的形式狀態,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就理所當然的歸其所有,不會因為婚姻的變化而受到影響。比如女方在結婚之前自己全款買了套住房,就算婚後你們共同生活在裡面,離婚之時這個房子也依然歸其自己所有,男方無權要求分割。
2、女方所享受的工傷補償
如果女方在婚姻進行期間,身體遭受到了意外和傷害,得到了相應的補償和賠償費用歸其個人所有,解除婚姻關係時無需分割。比如在婚姻關係維持期間,女方在工作崗位上遭到了意外,導致身體受到傷害,會得到公司以及保險的賠償費用。如果此時兩人的關係發生破裂,婚姻狀態轉變為離異狀態,那麼賠償費用只屬於妻子個人所得。丈夫想要分得款項,需得到妻子的同意。
3、女方自己享受的遺產
明確被指明女方受益人的遺囑和財產,歸女方一人所有,她享受支配權。比如夫妻中女方的父母過世,留給她一套房子作為遺產,並且父母在遺囑中特別說明歸女兒自己所有,那麼即便是離婚,男方也無權和女方分享。
維繫婚姻關係的是感情,但在現實的生活里難免會為諸多的事務所摻雜。一起生活也無可避免的會遭遇到一些分歧和問題,能夠解決的問題都只是感情之路的羈絆而已,終究會釀成考驗,更加體驗了彼此的真心。但有些時候隨着時光的推移,人的心思和狀態也會發生變化,即便曾經對彼此許下了諾言,也或許出現了改變和退縮。
無法繼續保持幸福的時候不如早些放手還彼此一份自由,當決定分開的時候,總會牽涉到物質和金錢,遵從法律和客觀現實此刻就變得尤為重要。那些隸屬於女人自己名下的東西,是不受婚姻狀態改變兒影響的。
所以,男人也要清楚和明白,不要過分貪心的想要分享,感情對錯是一碼事,物質的歸屬權在明晰的狀態下是另一碼事。當然,一份良好的婚姻是不會受到物質的影響的,愛情遠比金錢錢物要貴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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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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