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只是為了後半輩的生活而湊在一起搭個伙,但是幸好我遇到了楊樂,楊樂是我閨蜜公司的新來的法律顧問,有一次下班我去接我閨蜜吃飯的時候在她們公司遇到的。
第一眼看到楊樂的時候,我就知道他是我喜歡的那個人,之後我就跟閨蜜要了楊樂的聯繫方式,對楊樂展開了追求,追了好幾個月,楊樂才答應了我,我們在一起之後,不管是生活上還是精神上都很合拍,日子過的也挺不錯的。
爸媽知道我有男朋友之後,就催着我結婚,但是我覺得還是太早了,畢竟我們倆才談幾個月的戀愛了,就說結婚的事情,還是有點太倉促了,談了差不多快一年的時候,我們就準備結婚了,畢竟我年紀確實也不小了,
我與婆婆相處並不算壞,她也不是那種完全不講理的人,所以只要她自覺理虧,便會立馬處於下風,我們平時很少鬥嘴,但由於我們所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買的,所以她一直拿自己當這家的女主人。
所以當婆婆問我要工資卡的時候我幾乎驚訝得合不攏嘴,生活費我們有交,我沒白吃白住,我盡到了家庭成員應盡的責任,我自己賺的錢,哪有給別人的道理?婆婆給出的理由是我太會花錢了,根本攢不下錢。
當時覺得婆婆說的也對,所以我就將工資卡交給婆婆的,平常花錢的時候就在支付寶上面,所以我覺得工資卡放在我手裡面無所謂,既然她想要的話,就給她吧,這樣一來還能讓我們之間的關係親近一點。
因為當時買結婚的房子的時候,是將老房子賣了以後才買的,所以我們是和公婆還有小叔子住在一起的,我們都想着等到這幾年就取出來買房子,我們還是想有自己的小家的,和公婆住在一起也不是很方便的。
但是小叔子卻搶先一步買了車和房子,他一個月就四千塊的工資,能存多少錢?況且還談着女朋友,正是花錢的時候,看見婆婆和小叔子的笑臉,我心裡有種不好的預感,趕緊拽着老公去了銀行,看見網上銀行里的餘額我欲哭無淚。
三年了,我的卡里至少也有四十萬,可是現在,就剩下幾十塊錢,我問婆婆到底是怎麼回事,婆婆支吾着說不出話來,我當場就跟老公提出離婚。
這三年我自己都捨不得花錢,拼命做業務攢錢,最高的一個月拿了三萬,現在婆婆私自將我的錢挪為己用,我沒有報警已經夠給她面子了,既然不能還錢就離婚吧,這種人家我再也不想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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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